计算机网络使用保密提醒

(一)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
(二)不得使用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存储服务存储、传输、共享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三)不得在互联网网站、论坛、博客等发布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
(四)不得使用非涉密复印机、扫描仪复印、扫描涉密文件、资料。
(五)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将手机、无线键盘鼠标等非涉密设备接入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
(六)不得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其他用途。
社交媒体使用保密提醒

(一)不得通过微信、QQ、钉钉等社交媒体传输、处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
(二)不得在微信朋友圈、公众号、QQ空间等上传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
(三)不得使用微信“文件传输助手”、互联网电子邮箱等存储、传输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
(四)不得使用微信图片文字识别小程序等处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事项。
(五)不得使用微信、钉钉、腾讯会议等召开涉密会议。
(六)不得在手机通讯录中存储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号码等敏感信息。
来源:商洛市机要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