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届东莞香博会《沉香药用价值》高峰论坛上的发言一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原司长马最良有幸出席这次高峰会,并倾听6位教授的演讲。

总的感觉各位:
一是重视不够,准备的不够充分,讲的离主题偏得有点多。
二是各位好象对沉香和历史了解不够,尤其是还有常识的理解偏差,这样对在座人不够负责。
将高峰会演释为"平庸“会,也无法展示教授们的水平。其实,梅全喜教授出了一本《香药一沉香》还是有很好研究的。

言归正传,沉香的药用价值是不容争辩的。北宋丁谓《天香传》开篇第一句"香之为用,自上古矣"。从博山炉到南越王香炉都说明,用木香焚烧所产生香气是用于除邪扶正。公元一世纪番禹学者杨孚《异物志》,更论述了中国古代岭南人,用天人合一之法使沉香树结香的育香程序和香之功用,可见东汉时期沉香药用已经推广。

公元三世纪永兴元年(304年)西晋嵇含所著《南方草木状》对岭南所产沉香有很好的记述。并不象香港毕教授刚才所说已失传。香港在元朝已有此地名,但其从三国东吳设东筦郡始至明朝万历年间设新安县均属东莞管辖,清朝康熙五年至八年撤新安县又曾短期归东莞辖。历史上中山(香山)、珠海(香洲)等也由东莞辖。

沉香在这些地区"冈岭相连,千里不绝",山区民众"食香衣果"。可见沉香在东莞地区的重要性!至于毕教授所讲粤西山民去香港偷采沉香,确实有违法度。但应该公正地讲,电白地区香户祖上多为东莞地区(包括香港和中山)香农,清朝禁海后逐渐移居粤西从事海南海北辨香、采香丶理香和制香,为今天保留了沉香技艺做出了历史贡献。沉香做为道地药材,是药中之"阁老”,早在梁代陶弘景《名医别录》就被列为药中上品"沉实易和,盈斤无伤“,并在《本草经集注》中补证沉香:"恶核毒肿,道方颇有用处”。而不是暨大曹教授所讲。曹教授确实应该向你的导师香港毕教授再学习应有的谦恭和认真。

有关奇楠沉香制订标准,大家应乐见其成。奇楠之称,中国历史上至明朝中后期经史集才予以认可,从分类上认为奇楠沉香为牝,沉香为牡,药用牝疗阴病,牡治阳患。现代检测化合物证明,沉香中色酮化合物含量超过40%即为奇楠沉香。

上品黄奇楠和黑奇楠色酮化合物含量40一50%、绿奇楠50一60%、白奇楠色酮化合物含量70%,紫奇楠色酮化合物含量可达96%。奇楠沉香和优质沉香如树芯、包油都有各色结晶体和糖化的腊肉油透,香气经久不衰,金坚玉润,鹤骨龙筋。沉香为南药之首,香中奇物,是大自然的造化,是永恒的生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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