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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在四川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个女孩和在晚上被朋友邀去喝酒,结果在回家的时候从某处商业中心的二楼坠落,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为此女孩的母亲将商业中心的多户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各类费用总共90万元,对此各业主表示“你女儿和男人喝酒后摔死,凭什么要我赔90万”。
那么最终法院又是如何判的呢?

案件经过
这个不幸去世的女孩名叫小蝶,她的父母都是公司高层, 所以她从小就吃穿不愁,享受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由于工作原因小蝶的父母总是不在小蝶的身边,因此在对小蝶的教育上略有欠缺,孩子的学习情况他们也从不过问,更别提孩子的成长情况了。
小蝶的父母觉得只要给小蝶足够的钱,满足她所有的愿望就是爱她,可是没想到在他们的眼中小蝶却一天一天地变得陌生起来,小时候还是个调皮可爱的小女孩,结果现在却变得不像他们预想的那般模样。

小蝶父母察觉到再不管管的话,可能要出大问题,因此他们开始慢慢从工作中抽出时间来陪伴和教育小蝶,并且小蝶的母亲张女士开始逐渐放下工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家庭中来。
可是已经为时已晚了,此时地小蝶已经成为了她父母最不喜欢,最不看好的一类女孩。小蝶因为家境优越,所以也比周围的同龄人更加成熟,成熟的她也结识了一群社会上成熟的人。
小蝶经常跟他们在一块儿,所以也学到了很多的不良嗜好,抽烟喝酒样样精通,身为学生的她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不是学校而是酒吧和网吧等娱乐场所。

当发现这类情况后,张女士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管教了,无奈之下只得将小蝶关在家里,不让她出门,让她整天在家学习。可是看惯山和大海的鸟儿怎么会乐意待在光照不进来的山洞里呢。
因此对于张女士的行为来说,这只会更加促进小蝶的反抗心理,小蝶本就和她的父母没有多少感情, 再加上她的母亲刚来到她身边就一下子限制她的自由,宣示自己作为小蝶母亲的主权,这给谁谁都受不了。
因此小蝶开始和她的妈妈不断争吵,为了能出去而斗智斗勇,甚至在一天晚上的时候小蝶趁自己的父母睡着了还偷偷跑出去和自己所谓的哥们喝酒,在酒吧里尽情舞动,释放着自己心里沉闷已久的激情。

眼看局势越来越严峻的张女士决定硬的不行来软的,所以她不再限制小蝶的自由,并且辞掉了工作,一心一意地照顾小蝶,每天问的最多的话就是“小蝶你今天想吃什么?想去哪儿玩啊?”之类的话。
而小蝶总归是个女孩,是张女士的女儿,所以面对母亲无微不至的关心她也渐渐放下芥蒂,开始接受自己这个不太熟的母亲。
眼看母女两人就要和好如初,互相理解了,结果后来突然的一场意外却让母女两人阴阳两隔,而之间的遗憾再也没有机会弥补了, 小蝶永远都不会叫出那一声“爸、妈”了。

这天小蝶的心情很好,而看到小蝶开心的张女士心情自然也不错,所以张女士欣然同意了小蝶想要出去和自己许久未见的朋友一块儿玩的请求,并让小蝶别在外面过夜,晚上十二点之前必须回来,这是张女士最大的让步了。
如果张女士知道后来发生的事,那么她一定不会同意小蝶出去玩,或者不要求她必须回家了。
小蝶在下午三点多出去的,到了晚上11点还没见小蝶回来的张女士等不住便睡了,在睡之前她还给小蝶打了一个电话,小蝶没有接,但是她也没有多想,想着可能是玩得太开心了没听到。而小蝶的父亲因为加班,所以不回家,这家里也就剩下张女士一个人了。

“叮铃铃~叮铃铃~”一个电话惊醒了睡梦中的张女士,张女士一看时间已经是1点多了,还在纳闷这么晚是谁打来的电话,小蝶应该也回家了吧。
“喂,你好!请问是小蝶的母亲吗?”电话那头传来这样的话,一听到小蝶,张女士突然紧张了一下,但还是回了句:“对,我是,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是公安局的,您的女儿小蝶现在人在医院,麻烦你快过来看一下,地址是......”,当听到小蝶在医院这句话后,张女士人已经瘫软在地上了,后面那人说得是什么她都无法听下去了。

张女士边哭边给丈夫打了个电话“你快回来啊,小蝶出事了”,没过一会儿小蝶的父亲就赶了回来,然后又和张女士一起奔往医院。
结果到了医院后医生却告诉他们小蝶被送到医院的时候人已经不行,经过抢救也是没有挽留住,实在是不好意思。
听到这话的张女士已经倒在了地上,不断抽打自己,放声大哭了,好在小蝶的父亲很快平静下来,向警察和医生询问为什么小蝶会出现这样的事。

原来小蝶在喝完酒回家的时候路过一处商业中心,这个商业中心的二楼有一节栏杆坏了,还没来得及修,而小蝶可能是天太暗了,再加上喝了一点酒,所以不小心从没栏杆的间隙中摔了下来。
路过的一位大哥报了警,并将小蝶送到了医院,警察通过小蝶手机中的联系人这才联系到张女士。
在将小蝶的后事料理完毕后,小蝶的父母将商业中心的几十户业主告上了法庭,认为是他们没有及时修理损坏的栏杆才导致自己的女儿身亡, 要求他们赔偿精神损失费、埋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类费用共计90万元。

为此各业主说:“你们的女儿自己和男人喝酒才导致死亡,关我们什么事”。
后来小蝶的父母又将和小蝶一块喝酒的朋友告上了法庭,认为他们也应该对小蝶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要求他们赔偿。
最终法院判定小蝶的死确实跟商业中心的业主没有及时修理损坏的栏杆,也没有放置提醒行人的牌子有关,而小蝶的朋友也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要求各业主承担小蝶死亡责任的60%,小蝶的朋友承担责任的10%,而小蝶自身承担30%。
而小蝶的死或许会成为小蝶父母一辈子的遗憾吧,为此进行赔偿的业主可能也非常后悔没有及时修理栏杆,也没有委托物业来进行管理。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对小蝶的死表示遗憾。

法律分析
1、关于建筑物主体和附属物品的管理方法是什么?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2)《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所以业主对建筑物和附属物品可以自己进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来进行管理,而且业主自己管理的话,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品有一定的权力和义务,并且不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力而不承担义务。
在本案中商业中心的各业主并没有委托物业来对商业中心的建筑物和设施进行管理,所以一切责任和权力则由他们自己承担,而且楼道里的栏杆是共有设施,不属于个人或者团体专有部分,所以这块的责任每个业主都要承担。
而小蝶是因为栏杆损坏导致从二楼跌落死亡,所以这份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最终法院也会判定他们对此负有责任,并且需要对小蝶进行赔偿。

2、一块在酒桌喝酒,最终有一人出事故,那么其他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其他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是需要分情况判定的,一般情况下由发生人自身承担责任,但是若是发生强迫饮酒、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一起喝酒的朋友没有将当事人送到医院,或者安全送回家中,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者死亡事件,那么一起喝酒的人,都要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主要看发生人的死亡或者事故是否与其他人的过错有关。

而在本案中,小蝶一个小女子在晚上11点多喝醉酒后走在大街上,这肯定是不安全的,她的朋友肯定知道这一点,但是她一块喝酒的朋友并没有送她回家,或者说在回家的路上见到小蝶出事了,然后跑掉了。
另外在喝酒的时候她的朋友可能还有强迫性劝酒或者语言刺激小蝶饮酒的行为,所以对于小蝶的死亡他们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最后,希望做父母的可以多陪陪自己的孩子,也多关注一下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错误及时纠正,工作固然重要,但是孩子的成长是影响父母一辈子的事,也是父母的责任,不要在发生无法弥补的错误后才开始补救。
另外对于越来越多的街道设施老旧、有安全隐患的问题相关责任人也要及时解决,不要等发生害人伤己的事后再去补救,那就有点为时已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