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最新财税政策解读 (个人纳税识别号政策)

2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截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以后国家将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将为个人税改的综合计征铺就道路。(2月4日羊城晚报)

当前,按税收征管法规定,我国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纳税人实行税务登记制度,给纳税人确定税务登记代码,对自然人则以身份证号码作为纳税登记码。但长期以来,因编码不统一,制度不规范,加之自然人识别号管理混乱,存在个人隐私频频被暴露等制度缺陷。权衡利弊,这便是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设计初衷。

关于财税制度,确切地说,关乎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相当部分人只知其表,不知其里。一是源于我国财税制度跟不上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二是纳税人不知道自己的角色定位,总以老百姓自居,公*意民**识甚是淡薄。

确切地说,建立个人税号,相当于为纳税人生成个人档案,即一人一档,将其纳税行为纳入统一管理。个人税号的建立,便于将纳税信息汇总整理,统计其个人、家庭收入与税率水平等,实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从而助推个税改革。这其中更为重要的是,还与个人诚信挂钩,倘若有*税偷**、*税漏**等不良记录,就可能在出入境、银行*款贷**等诸多方面受阻。

本杰明·富兰克林有云:“在这个世界上,人的一生中只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那就是死亡和纳税。”调侃的话语间,却实实在在道出了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税收生活。以美国为例,每个公民均建有一个社会安全号。把纳税人识别号和社会保障号统一起来,近八十年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社安号在申请信用卡、驾驶证、政府福利,乃至找工作,皆需出示此号,可谓“一号在手,别无所求。”当然,美国公民并无身份证,但社安号的功用远超身份证。一来实现各渠道间的信息共享,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来社安号不体现公民信息,极大地保护了个人隐私。对此,全程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纳税信息能否与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等实现共享,能否打通部门的壁垒,实现各个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这是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核心,也是建立全社会征信系统的核心。”换言之,应实行多号合一,实现各种信息共享,真正达到制度设计的目的。

多年来,税收征管过多强调纳税意识,而非纳税人意识。对纳税人的主体地位、自身价值和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把握不足。倘若纳税意识是一种义务,则纳税人意识则是义务与权利的统一。故此,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无疑释放着财税制度改革的强烈信号。如何将个税与遗产税、房产税等税改结合起来,使征税更加透明,将各种税收违法违规行为暴晒于阳光下。

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建立,使“依法治国”又迈进了一大步。从征交提留到征收费,再到费改税,再到当下财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使“我是纳税人”的公*意民**识不断被激活,使“依法治税”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成分,使整个国家诚信体系建设上升到一个“质”的高度。同时,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传递“正能量”;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