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孝感乡席姓祖籍 (四川人祖籍麻城孝感乡)

四川人祖籍麻城孝感乡,为什么四川人都来自麻城孝感乡

麻城孝感乡都风光

上一遍说过,麻城孝感人在当时移民中的比重、地位被大大夸大了。

很多四川人都是湖北麻城县孝感乡移民后裔的说法,原因主要是以下三点:

一、湖广地区移民的从众心理,这种心理主要是为了自己入川后能在与其他人群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麻城及孝感从清初起相对而言是众所周知的有众多人口入川的地方,以它作为自己的原籍最容易被官府相信,特别是还可以成为或被视为移民的强势群体的成员,在入川后的移民与移民、移民与土著的竞争中会比较有利。根据史书记载,清代四川部分地区相当长的时期里“五方杂处”、“人情悍恶”。如康熙五十二年上谕中称:“湖广陕西人多地少,故百姓皆往四川开垦。闻陕西入川之人各自耕种,安分营生;湖广入川之人每每与四川人争论,所以四川人深怨湖广人……”可见当时湖广人的确强势。雍正年间按察使李如兰在为当时的《四川通志》作序中称:“伏念蜀中土田日辟,户口日蕃。其间土著之民,风气质直而椎鲁之习,亦所不免。至于秦楚诸省侨寄尤多,间有险健之辈,敢于干纪而嚣然于有司之廷者……是蜀中风俗原非浇淳者比也。第虑五方杂处,薰莸同器,虽抱纯良之质,往往被其渐染而自觉……”嘉庆《四川通志》原序五中云:“其民则鲜土著,率多湖广、陕西、江西、广东等处迁居之人以及四方商贾,俗尚不同,情性亦异;叙、泸、松、茂、重、夔、黎、宁远之间,抚绥尤为不易”。民国《邛崃县志》在谈到清代的情况时说:“四方侨寓率多秦楚闽粤之人,人心不谐,*党**类悠分,生气斗讼,往往有之。”这些记载都能说明清代四川的各省移民之间,移民与土著四川人之间长期都有矛盾冲突,而湖广人是特别强势的人群,他们都愿自认为是麻城孝感人,这样他们会更加团结,人人都可以在这种从众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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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初对四川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是招徕移民的多少,他们不会在移民身份的真伪上十分较真。

面对因战乱造成的极度萧条,清王朝为了恢复经济,于顺治十三年(1656年)正式提出“招流垦荒”,通过行政和财政等手段,动员组织流民回原籍开垦复业,企图“以川民而实川户”。但显然效果不佳。康熙七年(1668年),四川巡抚张德地奏请鼓励外省客籍“无业游民”入川插占管业,开耕立户。清朝廷根据张德地的建议颁行“招垦条例”,以一系列优抚措施吸引各省无地、少地民户或灾民举家入川垦业。为了调动四川的各级地方官对招徕人口入川的积极性,张德地向康熙建议实行文武官员招民迁转例:“无论本省外省文武各官,有能招民30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县者,量与记录一次;有能招民60家者,量与记录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论俸满,即准升转。”得到康熙的批准。这位四川巡抚就因为“移民人口猛增”的业绩而获得“加工部尚书衔”好处。其榜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既然招民数量是自己仕途的决定性因素,官员们自然最在乎的是多少而非真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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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忽略的“冒籍”现象:部分残存的四川土著居民冒籍是为了享受移民的优惠政策;土著“贱民”冒籍则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

对移民的优抚措施不可能不使土著人动心,这就产生了冒籍的现象。而对于些冒籍的人群来讲,当然多愿意选择强势人群的籍贯(麻城孝感)。部分土著人口为了能享受移民的优惠政策、获取利益而假冒外来移民,这也是今天有人认为“没有十代以上的四川人”的真正原因之一。乾隆十年(1745年)川陕总督公庆复就在上奏中就揭发说:“仍有捏造姓名,把称依傍”现象普遍存在。“冒籍”移民的好处之一,我们可以从雍正四年(1726年)颁布的圣旨去认识:“择湖广、江西在蜀之老农,给以衣食,使之教垦,俟有成效日,题给老农顶戴,送归原籍,不愿归者听之”。“在蜀之老农”究竟是外来者还是本地土著,恐怕难以认定;更何况顺治十年(1653年)有特别规定:“四川荒地,官给牛、种,听兵民开垦”,“其各省入蜀民人,户给水田亩三十,旱田亩五十”。只要是外来的移民,就可以获得“户给水田亩三十,旱田亩五十”,况且还有“官给牛、种”的资助,因之而假冒“移民”,又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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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上面的三个原因导致原本是其他地方的移民而谎称自己来自湖广麻城孝感,同时很多原本土著四川人也都冒充麻城孝感人,皆因一个“利”作怪,说白了冒充麻城孝感人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当时的朝廷也是鼓励移民的,所以四川地方官明知移民来源有水分,但为了政绩和升迁,而不去认真的追究真伪。时间一长,这些移民的后人都知道从上辈哪里传下的来说法是来自“湖广麻城孝感”,甚至族谱上也是这么记载的,而自己真正的来源地就搞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