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利率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日照市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0月1日(含)后申请的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见附表)。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尚未发放的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三、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已经发放的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相应档次的利率。
附:个人住房公积金*款贷**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表

来源:莒县融媒 综合日照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莒县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