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可见,离婚后,法律是允许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但是,需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后,双方对孩子的关爱并没有减少,部分父母本着让小孩有一个更优渥的学习、成长环境,在小孩由一方抚养一段时间后变更到父母另一方抚养,这就是变更小孩抚养权。
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公证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
- 未成年人生父生母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 小孩年满八周岁的需小孩到场;
- 如属非婚生子女,需提供亲子鉴定书。
-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此,这也是为什么小孩年满八周岁需要一同前去公证处,公证员会询问小孩是否愿意由另一方抚养,如小孩不愿意变更抚养权,则该公证也是无法办理的。

变更小孩抚养权时,部分当事人有以下困惑,小编也为大家解答一下:
变更抚养权后,还能要求未直接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吗?
当然可以,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用,抚养费的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变更抚养权后,另一方是否还有权探望孩子呢?
探望子女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给父母的,不因变更抚养权而被剥夺,当然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期限等都是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变更抚养权后,抚养一方出现不能或不愿抚养时,是否还能重新变更回来呢?
变更抚养权没有次数限制,父母双方应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生活、学习的原则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仍能感受到父母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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