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账号借出后遭永久封禁,*江阳**一人怒告网友!
南方阳春 2023-06-30 19:39 发表于广东
网络游戏账户
借给朋友使用之后被永久封禁
咋办?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20日,郝某以18500元购买游戏账号“yueXX”。随后项某向郝某提出借用上述游戏账号登录进行游戏,并在2022年4月24日至26日期间多次登录该游戏账号,导致该游戏账户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被游戏开发者封禁。 项某将上述账户被封禁的情况告知郝某,与郝某协商由项某尝试办理解封账号事宜。2022年5月6日,上述游戏账号被游戏开发者永久封禁,郝某得知后通过微信与项某协商赔偿事宜,项某承诺将按账号的购买价格赔偿。后项某未按约定进行赔偿,郝某遂向阳东区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
阳东区法院生效判决认为,项某借用郝某游戏账户使用期间,因操作不当致使郝某的游戏账号被永久封禁,由此造成了郝某财产损失。后项某与郝某达成赔偿合意,约定由项某按照郝某购买账号的原价进行赔偿,但项某未按约履行已违反双方上述约定,故判决项某按照约定的金额向郝某支付赔偿款18500元及逾期利息。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
在互联网时代,数据、互联网账户、网络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具有财产利益属性和一般商品属性,法律对此有保护的价值和必要,破坏、毁损他人的虚拟财产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民法典首次确立对虚拟财产予以明确保护的规则,赋予虚拟财产作为财产权利客体的法律地位,填补了长期以来的法律空白。本案中,郝某购得的游戏账户属于其个人虚拟财产,具有独立于现实财产的价值,项某借用郝某游戏账户期间,因个人操作不当致使游戏账户被永久封禁,项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江阳**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