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我们《街头巷尾》曾经报道过,在绿地云都会小区的交房日,老物管公司的20多名人员拿着棍棒冲到小区,对新物管人员和现场物品一顿打砸。近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物业公司,即老物管公司,赔偿开发商5万多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新闻回顾
物管不满被“炒鱿鱼” 接房当日持械“砸场”
此前我们曾报道,在昆明绿地云都会小区接房当天,20多名男子身着保安制服,打砸开发商售楼部,导致有工作人员受伤,售楼部也被砸得稀烂。接报后,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制止。


王家桥派出所刑侦探长 罗开勇:20多名男子头戴钢盔,身穿保安制服手拿的木棍是一米五长,见到绿地小区的保安就打,见到东西就砸,到处乱砸。

据了解,该起纠纷是因老物管不满被炒鱿鱼所引发的。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2013年7月,小区开发商将前期物业交给深圳某物业公司管理,由于双方存在争议,于是开发商重新聘请上海某物业公司昆明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


2015年7月至9月期间,开发商5次发工作函至深圳某物业公司,通知其解除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约。2015年12月30日小区交房,上海某物业公司昆明分公司按照约定进驻接手物业管理,但深圳某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不愿撤离,还派出近百名保安到交房现场,双方发生轻微肢体接触,导致5名深圳某物业公司保安轻微伤。

三天之后,在2016年1月2日上午,深圳某物业公司保安人员22人由黄某领头,再次到楼盘客户接待处持木棍打砸,砸毁玻璃门、办公设备、广告牌、花篮等。经公安机关侦查,涉嫌寻衅滋事的黄某等21人被刑拘。


经公安机关委托,确认事发现场毁损物品价值为55391元。五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决黄某等19人有期徒刑,刑事判决书现已生效。

开发商状告物管 物管被判赔5 万元
事后,开发商将涉事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100万元并赔礼道歉。但被告认为,双方发生冲突时,保安并非在履行职务,其行为不应由公司承担。

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等人的打砸行为应当认定为职务行为,被告物业公司作为行为人的用人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五华区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物业公司向开发商赔偿财产损失55391元,并在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
8099999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