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内蒙古乌兰察布与呼和浩特两地,接连发生多起强奸杀人案,经过警方鉴定,确认这些案件系同一人所为。在公安部刑侦专家的协助下,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很快落网。
赵志红被抓之后,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甚至有些案件还是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案子。在赵志红的供述中,他所犯下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是在1996年呼市赛罕区邻近卷烟厂的公厕里。
这一案件立刻引起了专案组成员的注意,因为这起有名的“4 · 9女尸案”早已经结案,犯罪嫌疑人呼格吉勒图已经被执行死刑。

图丨当年“4 · 9女尸案”侦破报道
为了确认赵志红所供述的真实性,专案组先后安排了四组经验丰富的干警进行讯问。赵志红供认了当年“4 · 9女尸案”各种细节,包括受害者的体态特征以及自己的犯罪过程。
通过四份口供相互比对,“赵志红案件”的主要侦办人,时任呼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局长赫峰认为,赵志红才是“4 · 9女尸案”的真凶,因为四份口供几乎没有出入,如果赵志红不是亲历者,不可能毫无漏洞。
公安机关随后让赵志红指认现场,虽然案发的公厕已经被拆除,但在一片新建的高楼中,赵志红还是准确地指认了作案地点。
“一案两凶”的怪象,立即引发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但呼市警方认为赵志红的证词缺乏证据支持,近10年前的案件寻求证据已无可能。

图丨赵志红旧照
2006年,“赵志红案”由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由于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的“4 · 9女尸案”,因此庭审暂停。一审之后,赵志红提交“偿命申请书”,称愿意为“4 · 9女尸案”负责,还呼格吉勒图清白。
这份“偿命申请书”,成了重启“呼格案”调查的起点。由于这起案件涉及两条人命,证据存在先天不足,因此法院需要大量的时间对原有证据进行核实。而这一等,就等了足足9年。
2014年12月,内蒙古高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及合议庭法官,来到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父母家中,宣读了“呼格案”再审案件的判决书,宣布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撤销1996年呼市中院对呼格吉勒图的判决。
宣读完毕后,赵建平紧紧握着呼格吉勒图父母的手,动情地说:“ 我代表法院对你们表达真诚地道歉,对不起,对呼格吉勒图的错判并执行死刑深感痛心,希望你们多多保重身体。 ”

图丨赵建平(左二)对呼格吉勒图父母表示慰问
“我们一直在等待这一刻,终于迎来了儿子的清白。”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含泪说道:“我们一直相信法治的力量,法官们的工作我们看在眼里,给你们鞠躬致谢了!”
随着“4 · 9女尸案”真相大白,呼格吉勒图冤死的过程也水落石出。
1996年4月9日,当时还在呼市一家卷烟厂工作的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从下午一直在车间干活,一直干到下班后去吃晚饭。吃过饭后,呼格吉勒图就去商店买泡泡糖,闫峰则回到车间。
在经过一个公共厕所的时候,呼格吉勒图听到里面传出女人的呼救声,当时天色已黑,厕所里也没有灯,呼格吉勒图没敢贸然进去,就跑回了车间,拉上闫峰一起返回。

图丨呼格吉勒图旧照
闫峰跟着呼格吉勒图到了女厕所门口,喊了两嗓子发现里面没有动静,就掏出打火机点亮,一眼就看到了有个裸体女尸在厕所矮墙上躺着。两人吓得扭头就跑,路过一个治安岗亭的时候,呼格吉勒图准备报案,遭到闫峰的劝阻:
“快别报了,咱们回车间吧!”
但呼格吉勒图还是报了案。报案之后,两人被带到了公安局,警察对两人分别进行了盘问。
当时闫峰经过了警察十多次的询问,大概到了12点多的时候,闫峰听到隔壁呼格吉勒图的屋内传来激烈的挪动声,以及呼格吉勒图非常痛苦得叫喊声。第二天一早,闫峰被允许回家,经过隔壁审讯室时,闫峰看到呼格吉勒图靠坐在暖气管上,头上戴着没有面罩的摩托车头盔。

图丨闫峰接受央视记者采访
5月23日,呼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进行了不到两个小时,审判长宣读了对呼格吉勒图的判决结果: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之后,呼格吉勒图提出上诉。6月5日,内蒙古高院下达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案发的第61天,呼格吉勒图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呼格吉勒图既然没有杀人,为什么口供中会承认? 其实在检察院对“4 · 9女尸案”的调查笔录中,呼格吉勒图已经作了翻供,说审讯人员不让他喝水、上厕所、吃饭,还说受害人并没有死,只要他承认是他干的,就可以回家了。
可惜这一份翻供的笔录并没有引起检察机构的重视,在随后的法院审理中,呼格吉勒图仍被指控为杀人凶手。

图丨赵志红递交的”偿命申请书“
2015年1月5日,呼市中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案”,起诉书共指控赵志红22起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事实,其中就包括“4 · 9女尸案”。庭审当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也出现在了庭审现场,面对记者他们这样说:
“不管赵志红多么的十恶不赦,他在最后关头能够承担责任认罪,让我们看到了他的良心发现,今天我们就是来看一眼。”
9点半准时开庭后,两名法警将赵志红带上了法庭。经过一些前期程序后,法庭就起诉书中的指控进行调查。公诉人依次向法庭出示了有关的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进行辩论。

图丨法庭上的赵志红
整个过程赵志红非常配合,对于法官以及公诉人的提问,回应得很利落,没有丝毫的紧张或迟疑。在庭审最后,审判长问赵志红要不要为自己辩护,赵志红语气平淡地回答说:
“我不想为自己做什么辩护,因为我犯的罪太大。”
4月30日,内蒙古高院对“赵志红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赵志红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
在撤销呼格吉勒图原判的文书送达当天,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布启动“呼格案”追责程序。对“呼格案”负有责任的27人被有关机关和部门进行了追责,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同时内蒙古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共计205万余元的赔偿金。

图丨呼格吉勒图墓志铭
2015年11月,呼格吉勒图骨灰迁入新坟,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撰写了呼格吉勒图的墓志铭:
“呼格吉勒图,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生。十八岁时,危难攸降。蒙冤而死。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夜,一女子被害身亡。呼格报案,被疑为凶手。后不堪严刑而屈招,被判死刑。六月十日。毙。
呼格负罪名而草葬于野,父母忍辱十年,哀状不可言。二零零五年十月,命案真凶现身,呼格之冤方显于天下,令华夏震惊。然案牍尘封无所动,又逾九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宣布呼格无罪。
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权人**,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
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特立此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