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钱常记借钱时—意思表示

还钱常记借钱时—意思表示

家业有时为来往,还钱常记借钱时。

今天新开一个系列,讲讲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问题,就是借钱还钱那点子事。离婚、民间借贷和劳动纠纷是咱老百姓日常普遍可能会遭遇到的,所以我会先开这三个系列,物权、买卖、公司乃至于刑事等等,以后会陆续聊起来。

关于借钱这个话题,估计好多人都有一肚子苦水想要倾吐,因为欠债不还的比例逐年攀升,呵呵。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情社会逐渐过渡到信用社会。通常来讲,越强调什么就越缺失什么,越渴望什么就越得不到什么,是吧,哈哈。执者失之,不求而得往往求而不得。为什么要加速建立信用社会?因为讲信用的人少了。

既然咱要讲民间借贷的法律问题,首先就得确定它是否成立一个标准的法律行为。比如啊,我管二狗子借钱,“二狗子,借我五千块钱”,二狗子掏出五千现钞“给,不着急还”。首先,我确定一个对象表示了我想借钱的意思,这个意思表示具有私法上的意义,对方给予肯定回应,这个回应完成了一个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成立,即借贷关系的成立。

那要是二狗子说:“给,不用还了”,这就可能属于赠与性质了,那我当然同意了是吧,我只是缺钱又不是傻,从他手里接过钱,赠与生效,但我不用承担什么义务。我接过钱后,跟二狗子说“我请你吃饭”,二狗子说“好”。那么,请客吃饭是不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行为?不是啊,这是一种好意施惠的行为,我不请也不违约,他不去也没毛病,并没什么民事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所以说,民间借贷关系其实就是一种合同关系,原则上是受《民法典》中合同编的制约,成立的过程也跟合同一样。也简单举个合同成立的例子吧。你去菜市场买菜,问小贩“豆角多少钱一斤?”这就是询价阶段,法律上叫“要约邀请”,也就是发出一个想要和小贩达成合同的意思。小贩说“五块一斤”。这还是要约邀请,小贩想和你签合同。你说“给我来三斤”,这就是要约了,提出了具体的合同条件。小贩说“好嘞”。这是承诺,主要条款具备,双方都同意,合同成立。小贩称重后问你“三斤六两成不?”这个不是发出新要约,而是合同变更,补充合同的意思。你回答“可以”,补充合同成立。

为什么要先聊意思表示和合同成立?不是要讲民间借贷吗?本来我这回是想讲借条应该怎么写的,但借条就是要设立一个借贷法律关系呀,怎么能让借条准确的反应你真实的意思表达?比如啊,我借给二狗子一万块,二狗子给我出张借条“2022年1月1日,长袜子皮皮借二狗子一万元整。”后来二狗子赖账,我去法院告他,法官拿着借条问我:“这借条啥意思?到底是你借给二狗子还是二狗子借给你?”我哭了……

长袜子皮皮 20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