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转让方委托,拟通过武汉航运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对“华通浮358趸船及(10T×20M) 吊机、新洲囤11趸船及10t*2.5m³重型抓斗”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1.“华通浮358”轮,类型:起重囤船,建造完工日期:2011年03月11日,船长:45.00m,船宽:13.50m,型深:2.25m,总吨:520,净吨:156。
2.(10T*20M)吊机一台,已使用3年。
3.“新洲囤11”轮,类型:港用囤船,建造完工日期:1986年09月18日,船长:35.00m,船宽:7.00m,型深:1.60m,总吨:177,净吨:53。
4. 10t*2.5m³重型抓斗一台。
二、竞价方式: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竞价。 由竞买人登陆“e船舶”平台(http://eship.whse.net.cn/)出价竞买。
三、竞买人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信息披露及报名时间
1.公告披露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6日止。
2.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公告披露期截止当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3.若公告披露期无人报名及交纳保证金, 则公告披露期自动延长5个工作日。
五、竞价活动安排
1.竞价规则:本次竞价以限时增价方式进行。 起拍价:人民币11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的倍数 。
3.竞价开始时间: 公告披露期截止次日9:00,竞价周期为2小时。 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3分钟。
六、其他披露事项
1.华通浮358趸船及10T×20M吊机、新洲囤11趸船及10t*2.5m³重型抓斗处于未使用状态,目前停靠在武汉市新洲区武汉中东磷业码头。
2.本次转让标的底价为包含增值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华通浮358趸船船舶检验证书检验有效期已过期,有效期至2019年3月10日;国籍证书有效期已过期,有效期至2021年5月9日;该船舶正在补办船舶所有权登记手续。新洲囤11趸船船舶检验证书检验有效期已过期,有效期至2019年3月28日,国籍证书有效期已过期,有效期至2015年6月27日。
4.交船地点为武汉市新洲区武汉中东磷业码头。转让方在船舶具备交船条件后,向受让方出具备妥交船通知书。自转让方出具备妥交船通知书后三天内受让方接船,若受让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接船的,转让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已经收取的款项及其利息归转让方所有。若已经收取的款项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及所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转让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武汉航运交易所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签订船舶交接文件。船舶交接文件经双方签署后,视为转让标的正式移交给受让方。
七、电话咨询时间与方式:公告披露期内接受电话咨询或前往武汉航运交易所现场咨询。项目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18571507040(微信同号)。
八、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来源: 长江船舶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