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之名#什么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才会有办法。

许三观这一辈子,一共卖了十次血,每一次都是家里遇到过不去的坎,大的灾祸才去卖的。卖一次血,可以挣35元钱。

第一次*血卖**是为了娶媳妇,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血卖**,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人,需要给医药费。而且这个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生的,可是他还是替这个孩子还了医药费。
第三次是自己生妻子的气,为了报复妻子,和同事林芬芳偷情。事后觉得应该报答人家林芬芳,就卖了血给她买了好多吃的。
第四次是1960年粮食短缺,为了让三个孩子吃上饱饭也去*血卖**。

第五次是一乐下乡,回来时面黄肌瘦的,许三观心疼孩子,把*血卖**的钱给了孩子,让孩子吃好点。
第六次二乐下乡农场的队长来吃饭,需要请客,没有钱只能去*血卖**。
第七八九十次,是一乐得了肝炎,很严重,只能去上海的大医院治病,东拼西凑的,钱还是不够,许三观只能在去上海的路上,停一次站就去卖一次,一路*血卖**到了上海,他没几天都要卖一次,差点因为失血过多,死在医院门口,好在抢救及时,他挺过来了。
第十一次想去*血卖**,是他年纪大了,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因为他想吃炒猪肝喝黄酒了。可是这次没有卖成功,医院嫌他年纪大了,还说他的血只有油漆工才会完。

没有卖成血,他崩溃了,在大街旁若无人地哭起来。
他突然害怕了,家里再有什么三灾八难的,以后可怎么办呀,以后没有能力救这一家人了。好在妻子安慰他,孩子都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不用再替他们操心了。
许三观就像现实中的我们,虽然生活给我们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被逼上绝路,但是我们用单薄的肩膀抗住了所有,将风雨挡在身后,保护自己的孩子。
作者余华总是让我们在悲剧中看到勃勃生机,看到平凡的小人物坚强的活着。
每个人对作品的理解不一样,大家可以去看看这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