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看头条有个条友发自己朋友因为男朋友不想或者无法满足她们家结婚提出的条件,也就是彩礼需求,转而提出让男朋友入赘到自己家,她们提出的彩礼条件完全可以给男方。她的意思就是个换位思考,公平公正。最近看赘婿这部电视剧,以及本人妹妹也要嫁人了,也要面临彩礼这个事,因此关于要彩礼思之极多。
首先,中国的嫁女儿要彩礼到底合情合理吗?笔者觉得既合情又合理。原因就是按照我国的国情,女儿嫁过去就是夫家的人了,自己以后生老病死的就没有正当理由去要求女人付出什么,要个彩礼留给自己以后防老不好吗,父母如是想;我嫁过去就是老公家的人了,要和老公一家人一起生活,一起生儿育女一起孝敬他的父母,我自己的父母就很难像原先没嫁人的时候那样去照顾了,我要点彩礼给父母补偿一下不好吗,女儿如是想。只要我们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情景去考虑彩礼这个事,我觉得大家都会认为合情合理。但是彩礼给多少的事这里不再讨论,因为我觉得这就是个两厢情愿的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家家不一样,没办法统一。
站在对方的角度来想,不论是女方父母还是女方,都认为需要给彩礼。更何况,在国人看来最重要的事来了,传承,香火的延续。两口子结婚后要有后代,孩子姓啥,没人愿意自己的孩子姓别人的姓吧。但是你说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凭啥就只姓一个人的姓,这时候就有人抬杠了,可以把父母的姓合在一起创立新姓啊。呵呵,且不说这样的话几代以后孩子的姓都是一篇文章这样繁琐不方便,就眼巴前谁的姓在前谁的姓在后估计都没办法达成一致吧。但是人总要是结婚组建家庭生孩子的吧,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彩礼就诞生了。笔者窃以为,彩礼就是男方为孩子随自己的姓给女方的补偿。不然凭啥人姑娘生的孩子要姓你的姓,成为你家里的人,自己的父亲是爷爷,女方的父亲是外公。因此,几千年的习俗不都是陋习,解决了特有的国情。给彩礼合情合理。
既然女方嫁人给彩礼合情合理,男方入赘女方给男方彩礼就不应当应分吗?笔者窃以为也应当是应当应分、合情合理的。入赘,就是男方嫁到女方,公平期间和女方嫁到男方是一样一样的。入赘之后男方在女方家里生活,给女方父母养老,孩子随女方的姓。当然,女方应支付给男方彩礼,和女方嫁给男方时要求的彩礼应一模一样。那为啥很多男方都很难接受入赘,就是因为男女地位不平等造成的。旧社会,没有科技,生产力不发达,主要靠劳动力获得产出,男人的地位就高,但是新社会不一样了,男女平等了,虽然达不到各行各业的完全平等对待,但是男女本就不同,可以各司其职、各扬其长,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应该一致,平等对待。当下,独生子女很多,很多父母老了只能靠自己的唯一子女,孩子结婚之后双方的父母都要照顾,都要尽到责任跟义务。这样新社会是不是就不用出彩礼了,彩礼还是得出,前面已经提到,这里不再复述,彩礼就是解决了孩子姓啥的问题。但是照顾老人呢,陪嫁这个时候就显得很重要。现时社会,很多女方的父母为了在新组成的小家庭里面获得好感及人气(这里说的有点功利,其实还是都是爱)就给女儿很多的陪嫁,这样女儿以后嫁给男方之后再过来照顾自己女婿这边也能更好的接受了。都是为了家庭和谐啊。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说白了,彩礼是形式,给多少是投资。赚不来利润也能赚来情分。彩礼是流传下来的习俗,解决了特有的“姓”的国情。不论是嫁女儿还是入赘,彩礼都得有,可以减少矛盾,促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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