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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人大客户端通讯员 黄培福 运向智 王忠己 吴明育

2022年3月26日,检查组成员检查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2022年3月26日,检查组成员检查森林环保消防安全工作。
人民平安至高无上
——民勤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综述
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事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甘肃省民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深入相关部门、镇村、社区、单位、企业、学校、商城、公共聚集及易燃易爆场所,对全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认真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条例”,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民勤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把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条例”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完善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设施投入、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救援能力等措施,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县境内连续10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消防安全保障。
消防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县政府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与各镇、各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消委会成员单位全面落实“帮扶指导、函告提示、集中整治、联席会商”四项机制,扎实推进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在全县18个镇和1个街道办设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于红沙岗能源化工集中区设立安监站,全县248个行政村全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均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县、镇、村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基本形成,打通了消防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制定印发《民勤县消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等文件,要求做到“明责在前、问责在后,照单监管、依法问责”,力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地见效,有力地指导和规范了消防工作。
公众消防意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县政府常务会、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题学习消防“一法一条例”,对法律法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及实施重点进行解读。注重全民消防宣传,结合春夏秋冬四季火灾发生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先后在县文化广场、海鑫广场、立国饭店等场所发放宣传图册5000余份、宣传彩页1万余份。注重校园消防宣传,利用周末、六一国际儿童节、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城区各中小学开展“消防安全进校园,上好开学第一课”活动,提高师生防火意识。注重媒体宣传,积极拓展网络宣传阵地,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在微信上推送消防常识170余条,滚动播报消防广告4000余次,集中宣传120余次,在辖区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设施设备投入逐年加大。“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消防装备经费1370多万元,修建消防办公大楼,配置8辆消防车和救援车,购置一批消防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2021年,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598万元,购置55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在高层老旧住宅小区开展高层消防安全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为8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全部配备了微型消防站器材,为15个社区和高层住宅小区配备了移动智慧终端和逃生气垫,为2000户高层居民家庭安装逃生缓降装置以及家庭火灾应急箱,有效防范和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提升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水平和居民家庭自防自救能力。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挂牌成立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购置了装备和物资;组建红沙岗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配备18吨水罐泡沫车一辆、18吨消防车一辆、堵漏工具6套、特种防护装备3套、移动式泡沫水两用炮2门、通信装置13台,提高了城乡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以“安全生产专项整顿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和安全风险隐患大整治行动,全县13个高层住宅小区全部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300余人,督促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棚10个,安装智能充电桩50余个。县应急局紧盯“三合一”场所及危化品、仓储物流企业,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排查,2021年共检查976家单位,整改528处火灾隐患,临时查封15家单位,责令“三停”单位9家,罚款33.55万元,挂牌督办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按期销案。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日常训练,每遇大风天气及时发布消防预警,消防人员全体在岗待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不容忽视
检查组发现,民勤县消防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
火灾发生数量逐年上升。近几年来,民勤县火灾事故频发,因火灾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据检查中不完全统计,2017年至2021年五年内,全县共发生各类火灾129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其中城区发生火灾265起、年均53起,农村发生火灾1030起,年均206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呈逐年上升趋势。
个别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个别大型商场存在安全隐患。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检查中发现,有的商场均为分离式商铺,全部由个人投资购买,或租赁或自营,多家业主混合使用,彼此之间没有制约,没有消防责任人,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管理。城市居民区内也存在安全隐患。消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检查中发现,随着城市的扩建,一些原处于城市边缘区域的易燃易爆企业和库房夹在了公共场所和居民区中。一些经营门店存在安全隐患。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与居住场所保持一定距离。检查中发现,一些家属楼一层是经营门点,处于居民区内的部分门店储存了油漆、信那水、板材等易燃易爆物品;个别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存在监控室值班人员漏岗现象。
个别企业和森林草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个别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未按照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定期组织检查、维修消防设施,存在消防栓阀门损坏、水压不达标、灭火器过检、灭火器材摆放不规范、“多合一”场所混乱等问题;有的企业在开工之前不办理消防手续、使用之前不配备消防设施,如南苑小区建成后,迄今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森林草原消防安全隐患较大。全县森林草原植被逐年扩大,从薛百乡宋和村至青土湖现有人工乔灌草等沙生植物连线成片,水库周边和黄案滩湿地灌草生长茂盛,看护责任大,防火任务重。沿沙沿边镇村群众在植被管护区内有偷树木、采种子、挖沙生药材和偷牧游牧情况,在上述违法活动中因放火取暖而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情况时有发生。
部门联动机制不畅,消防设施相对滞后。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检查发现,县应急、消防、城建等相关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到位,执法整体效果不够明显。偏远地区消防站点少,防火半径大,消防装备不够完善。农村居民区消防用水困难,附近机井有的无路可通,无法接通水源,给消防救援带来很多不便。
消防人员装备待遇落实不够。消防法第八条规定,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检查中发现,消防人员防护装备不足。随着*防队消**站新建和执勤人员增加,消防个人防护装备未能及时补充,特别是破拆、救生、堵漏、侦检等消防器材装备配备不足;部分空气呼吸器已超正常服役年限,防护服和抢险救援服使用频率高、清洗较频繁,导致功能降低。同时,消防人员待遇也尚未达标,住房公积金、备勤费、现场救援补贴发放不够到位,消防救援队伍(集体、个人)表彰奖励尚未纳入政府表彰奖励体系。
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检查组认为有以下原因:
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有的单位没有真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缺失,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有的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对火灾隐患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有的企业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有的群众缺乏火灾预防意识,在庄前屋后柴草垛旁吸烟、燃放鞭炮,不科学处理生产垃圾,利用夜晚焚烧秸秆等生产垃圾。
社会面火灾储量较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影响消防安全的客观因素增多,社会面火灾储量较多。一是大量石木板建筑在施工领域应用,由于材料本身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蔓延快、易倒塌,给火灾救援带来很大难度;二是城市流动人口增加,城乡接合部构成日趋复杂,“三合一”及“九小场所”增多,存在监管盲区,发生火灾后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三是基层末端火灾防控力量薄弱。大多数镇村距离县消防站驻地较远,一旦发生火灾,现有消防力量赶赴现场救援不够及时。四是有的镇消防安全管理站的日常管理流于形式,专职*防队消**员配备不全,不能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进行处置。
加大消防“一法一条例”实施力度的对策建议
针对民勤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检查组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消防“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八五” 普法内容之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平台媒体的作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单位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实现消防宣传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建议在民勤电视台开办“消防安全你我他”栏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推动消防教育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不断提高全民消防法治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大对企事业单位法人、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易燃易爆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消防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要在群众中普及防火自救知识,树立“安全重于泰山,防火胜过救灾”“一家起火,八方救助”意识,群防群治,做到防患于未然。
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工作开展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计划”,定期开展督查,对发生较大影响火灾和开展消防工作不力的镇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建议县政府进行约谈,在年底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并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延伸调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梳理机构改革后有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具体工作职责,确保靠实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
进一步开展重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要加大重点区域监管力度,消除城区内安全隐患。义乌商贸城、东关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要重点监控;引导督促各物业管理区域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区域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个别居民区的易燃易爆仓库、白酒储藏罐、废品回收场要盯紧看牢,督促整改,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要商榷搬迁高远液化汽东站,避免发生重特大爆炸事件;居民区的个别易燃易爆仓库要动员搬迁,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对城区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县应急部门要抓反复、反复抓,一查到底,不达标不罢手。要探索做好农村消防工作,把农村消防工作同开展农村平安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督促镇村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真正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进一步发挥好部门联动监管作用。县应急、公安、电力、住建、市场监管、媒体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动配合,加大监管。应急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规范“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监督管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住建部门要重点解决市政消火栓数量不足和水源不畅问题,新建建筑要把消防作为建设的前置条件,改造用途的建筑要把消防作为经营的前置条件,有重大火患的商场、店铺执照年审应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证明,有重大火患的企业要断电停产整顿,以此为制约抓好消防安全管理。林业部门要在生态林重点区域设立宣传警示牌,加强巡查,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发生重大火灾。工信部门要对金仓、杰达等化工企业定期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应急处置卡片、安全操作卡片和隐患排查清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出问题。媒体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以典型消防安全事故为案例,以案说法,引以为戒,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部门要加强日常岗位练兵,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与此同时,要申请系统部门着手解决消防警力不足、站点不合理、灭火半径大的现实问题。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适度列支消防人员的相关经费,提高消防人员工资待遇,调动消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进一步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要有效解决生产垃圾去向问题。2017年至2021年5年内,全县共发生火灾1295起,其中因群众焚烧生产垃圾而引发的火灾达1030起,占火灾事故的80%,群众焚烧秸秆等生产垃圾是引发农村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要积极推广生物降解和高温堆肥,有效解决农村生产垃圾焚烧问题,避免引发火灾。要夯实消防安全末端防控,在辖区18个镇组建消防工作站,每个工作站由政府招聘配备2名专职消防网格员和2名乡镇本级兼职消防网格员,明确1名专干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工作调度,加强监管,提升末端防控质效。要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各镇驻地和中心村建立消防站点,确定足够的消防水源井,积极推广农户联保防范机制,实行网络化消防安全精准管理,强短板、抓薄弱、补漏洞,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消防“一法一条例”得到坚决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