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而言之 | “一诺千金”被判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网络结缘请谨慎!

检而言之|“一诺千金”被判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网络结缘请谨慎!

凡涉及到金钱的事,绝大多数人都会格外谨慎,就连亲属间借贷都会写借条,何况是陌生人。但万宁的邢某某却依靠网络平台结识了不同的女性,并在短时间内成功“借”到钱。自2016年至2021年下半年,累计金额达57万余元。

“一诺千金”只为千金

邢某某1994年出生,小学文化,平日里主要通过QQ、抖音、陌陌等社交软件添加不同的女性为好友,编各种理由向对方“借”钱。

邢某某在网络中的身份有很多,既是网络主播,也是海南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老板。经常在抖音上开直播,跟网友聊聊日常生活,遇到聊得投缘的便私下里加微信聊天,甚至“奔现”。

郑女士便是在抖音直播上认识的邢某某。说起来,刚刚认识的时候,郑女士并没有轻信,便在天眼查官网查询该公司信息。海南某贸易有限公司代表人姓名显示为邢某某。郑女士便放心了。随后,邢某某以支付宝被冻结需要保证金等理由,多次向郑女士借钱,一周内累计“借款”48000元。转账后,郑女士多次向邢某某提了还款的事儿,但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推脱。

陈女士在抖音直播连麦时和邢某某结识,彼此相互刷礼物,但现实生活中并没有交往。被邢某某以喝酒谈事需要钱等理由“借出”10000元。

韩女士在陌陌平台聊天时结识邢某某。邢某某称自己是孤儿,和女朋友发生矛盾,心里郁闷。邢某某希望韩女士转账“520”“1314”等数字具有特殊含义的钱款给他,发朋友圈气气女朋友后归还。两个月时间内,12336.88元转账没有归还。

期间,QQ群中的董女士被“借”60000元,王女士,被“借”44万元……四年时间,邢某某“借”了不同女性钱款57万余元。

讽刺的是,邢某某在各网络平台上的昵称是“一诺千金”。可57万余元一分钱也没还。可谓是千金难买一诺!

网络“一诺”别轻信

几名女士陆续报案。“一诺千金”网上结缘的故事最终演变成了案件。

万宁市检察院认为,邢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最终,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其分别退赔各受骗人相应诈骗金额。

案件中,一些女士还是有一定的反诈意识的。比如郑女士特意查询了公司信息。但其实,海南某贸易有限公司只是个空头公司,绑定该公司的支付宝里面没有钱,在案发时已被冻结。到案后的邢某某交代,自己与多位受骗人都只是视频上见过,现实中没见过面,以情感交流为手段,与受骗人建立亲密关系,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敛财。因此,在网络中的“一诺千金”请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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