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啦!注意啦!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缴费了,集中收费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龙口人可千万别错过。
龙口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人缴费年限如何规定?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即2011年),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应当在办理领取手续当年一次性补缴,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不计入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凡是2024年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员,2011-2023年期间缴费年限有间断的,必须在缴纳2023年保费的基础上补缴所欠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否则不予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新农保制度实施后,正常缴费年限与补缴保费年限之和不得超过15年。
鼓励和提倡居民选择中、高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既保证了自己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又可以避免因政策变化无法补缴而造成的影响。
三、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如何补贴?
缴费及补贴标准。参保人按年缴费标准为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13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市政府对选择任一档次缴费的城乡居民给予80元的补贴。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等缴费困难群体,符合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由市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同时给予80元的缴费补贴。
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可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进行补助,补助金额记入个人账户,但集体补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即13000元)。
补缴标准。补缴可选择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任一档次,补缴保费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四、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进行参保缴费?
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收费时间是4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人需在集中收费期内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税务局APP,爱山东APP等缴费通道进行缴费。补缴保费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所在镇(街、区)人社所现场进行补缴申报后再进行缴费。
新增参保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村(居)、人社所现场进行参保登记或者通过登录爱山东APP等网络渠道进行参保登记。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自年满60周岁次月起领取,养老金待遇享受终身。
六、月领取养老金如何计算?
养老金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除提前领取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超过60周岁的被*地征**农民因*地征**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计发系数外,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积累额÷139。
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养老保险为6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加发基础养老金,其中,65—74周岁的每月加发5元,75周岁(含)以上的每月加发10元;为鼓励引导我市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年加发基础养老金1元。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发放时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以社保卡、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形式实行社会化发放,正常发放时间是每月20日。
八、个人账户资金如何继承?
参保居民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保居民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及时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时发给800元的丧葬补助金。
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及重度残疾人有何优惠政策?
缴费优惠。对符合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及缴费补贴。
领取优惠。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年满55周岁,并持有残联核发的一、二级残疾人证书的重度残疾人可到户籍所在村(居)申报提前领取养老保险金。
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我市已于2015年7月开始执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衔接的首要条件是达到职工保险退休年龄。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无论领的是职工保险养老金,还是居民保险养老金,都不再办理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从居民养老转入职工养老的,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个人账户,但不折算年限;从职工养老转入居民养老的,职工养老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年限合并计算为居民养老的缴费年限。同一年度内在职工养老和居民养老同时参保缴费的,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职工养老缴费年限,并将居民养老重复缴费时段对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各镇(街、区)人社所
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

社保中心咨询电话:
参保缴费8516812 待遇申领8531965
待遇发放8532827 转移接续8779379
养老保险操作指南
一、正常缴费
方法一: 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直接扫下方二维码)→城乡居民→居民养老→选择缴费年度“2023”、参保人(如需帮他人代交可点击“增加人员”)、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缴费。缴费1个工作日后可在“缴费记录查询”模块查询是否缴费成功。

方法二: *载下**“爱山东”APP,选择“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同方法一。
方法三: 支付宝缴费。在应用中找到市民中心(选择烟台市)→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使用服务→城乡居民→同方法一。
方法四: 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光大银行二维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选择“2023”→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下一步→确认缴费。

方法五: 通过农商行在各村居设置的“农金通”,建行在各村居设置的“裕农通”实现缴费。(详询各村居农金通、裕农通代办员)
方法六: 微信缴费。选择“我”→“服务”→“生活缴费”→“社保医保”→“山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点击身份证号→录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份选择“2023”→确认缴费编号→在我已阅读并同意前划√、下一步→选择档次→立即缴费(暂不支持补缴等异常缴费)。可在缴费记录中查询缴费信息。
方法七: 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就近通过农商行柜台查缴方式完成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方法八: 税务大厅经收。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税务大厅刷卡缴费。
二、新增参保
新增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代办员或人社所等线下渠道进行参保登记。登记后按照上述八种方式进行缴费。
三、补缴
补缴第一步需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人社所进行补缴申报(如有缴费证即小红本一并携带),申报后30分钟左右,可采取下列任意方法进行缴费。
方法一: 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直接扫下方二维码)→城乡居民→社保费补缴→选择参保人(如需帮他人代交可点击“增加人员”)、下一步→核对信息(费款所属期起、费款所属期止、应缴费额)、缴费。缴费1个工作日后可在“缴费记录查询”模块查询是否缴费成功。

方法二: *载下**“爱山东”APP,选择“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同方法一。
方法三: 支付宝缴费。在应用中找到市民中心(选择烟台市)→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使用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补缴→同方法一。
方法四: 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光大银行二维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选择“补缴”→下一步→核对信息(开始年月、终止年月、账单金额)→确认缴费。

方法五: 通过农商行在各村居设置的“农金通”,建行在各村居设置的“裕农通”实现缴费。(详询各村居农金通、裕农通代办员)
方法六: 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就近通过农商行柜台查缴方式完成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方法七: 税务大厅经收。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税务大厅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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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对应税务局
缴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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