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一电子公司老板,发现待入职员工身上有纹身后,表示拒绝录用,5月18日,该老板回应称,有纹身者可能影响整个厂的风气,洗了纹身后依然欢迎入职。

首先纹身本是一种文化或者信仰的象征,但目前大多数国内纹身的人基本为年龄小者居多,年纪大点儿的也都是在年轻的时候纹的,纹身的理由大多也都是因时尚、酷等个性化的彰显,存在一定的认知不足及冲动性的盲目跟风行为;其次我国劳动法对于纹身者的就业保护无明确规定,同时作为企业要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自是有其考量;另外纹身在目前来说一定程度给人的印象消极居多;因此对于老板的决定不能否认反对,因为就业与用工本就是双向选择的结果,以此引导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应给予支持。
这种事没有法律的限制,是不违法,但是人家公司不肯聘用也不违法,这就好比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法律并无规定,但是你做了,很多人却不喜欢甚至反感。有人会说这是我的自由,的确是你的自由,不犯法,但是我们生活在一个与人共处的世界,从不顾及其他人,这样也很难相处下去,但也不用全只顾及他人感受,那样成了他人的附庸了。所以,人生这门大学问,才是真的大!
纹身是自由的,但是别人不要纹身也是自由的,你要是公务员你纹身试试,不要说公务员就是很多国企也不会招?中国传统观念纹身就是不良的一种行为这个不是短时间能改变的,也不是说纹身的都不是好人纹身对很多人来说是一种爱好或者个人选择,只能说你纹身确实会失去很多机会,如果你愿意承受这个代价那就没问题。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他们可能认为有纹身的员工会对企业的形象和品牌形成负面影响,或者担心纹身会对员工的工作表现造成影响。因此,他们选择拒绝录用有纹身的员工,但并不是永久禁止,只是要求员工将纹身去除后再考虑录用。 另外,企业的有关员工形象管理的规定通常是建立在企业形象和品牌建设的基础上的,毕竟品牌形象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企业在员工招聘和管理中可能会强调员工形象的要求,这些规定可能包括着装、化妆、饰品和纹身等方面。这是企业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和规范,因此并非仅仅是个人偏见或歧视。 当然,企业在管理员工外表时,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不能擅自剥夺员工的基本权利。而对于员工来说,他们也应该在考虑到自己的职业素养的同时,遵守企业的规定和要求,不过多干涉企业和同事的利益!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可以年少轻狂,但轻狂过后就该承受因果。社会就当如此,每个人如果做了一些事都可以随着时间笑笑就过去,那么只会助长不良风气。 或许纹身不一定就是坏人,但是纹身带来的影响和风气是凭空出现的吗?还不是纹身这类人群自己做出来的吗?你可以选择纹身加入这个群体那么就得承受带来的因果!
其实,应聘者和企业主都没有错! 纹身者多数属于一种奔放与放荡不羁自由自在的心态表达!这种心态其实在面对生活的时候没有什么问题,无可厚非! 但是,这种思维模式面对于一家公司或者企业的时候,很有可能与公司或者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有着思维方式上的巨大差异!公司会考虑到应聘者入职之后对公司的内部管理与执行力和外部企业形象问题的负面影响!毕竟,中国大多数人还是遵从中国传统文化为主流思想,非主流思想不是大多数企业发展所追求的目标! 这家企业也明确表示,应聘者把纹身洗了同样会欢迎!难道还不明白?
纹身确实不代表他就一定是坏人,不过中国的文化背景和现实情况看,纹身是不太适合的存在,而现实社会中也确实有很多纹身不良人员,参军,甚至大学的很多专业招录都是限制纹身的,所以工厂招工有这样的限制也完全可以理解,这与歧视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