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今年以来,阿尔山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平近**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平近**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平近**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稳步推进自治区院“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部署,开启生态检察新篇章,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稳中求变,生态检察初试碳

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积极探索“检察蓝+碳汇绿”公益诉讼新模式,让可持续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开全区之先河,办理全区首例以林业碳汇产品折抵生态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着力实现惩罚犯罪、修复环境、损益平衡的有机统一,该案件在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引起广泛响应。不断推动司法实践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对一起自愿认购林业碳汇的非法狩猎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持续让碳汇增量、生态增绿。

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深化“碳汇”修复的探索和研究,检察长带队分别赴满洲里市检察院、牙克石市检察院、森工集团碳汇办内蒙古大兴安岭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走访调研,探索阿尔山市碳汇林基地建设,加强检察生态保护协作,填补程序性空白,为全区“生态司法+碳汇”协作模式打造程序规范、适用合理、效果良好样板。

吹角连营,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四长”连营,凝聚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体的聚合化力量,组织召开“林(草)、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生态保护协作会议,达成生态保护共识并签订协作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给绿色发展增加一道护身符。

三地会盟,齐心打造检察“朋友圈”。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会签大兴安岭南麓三地检察机关“三河源”山林、河湖、草原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谱写大兴安岭地区林海苍翠、万物合鸣的生态新篇章。

打造生态“驿站”,赋能检报百里智行。成立全盟首家生态检察协作办公室,与各协作单位积极构建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数据共享、法治宣传“五位一体”的立体联动全覆盖。

以“我管”促“都管”,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公约数”。探索“损害公益行为发生地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管辖地检察院”联动模式,以个案为切入点开展类案监督,协作维护生态环境治理,分别就废石料阻碍行洪、废石料占用林地、超范围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录入相关违法线索,就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对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

知行合一,添附创区检察力量

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在全域旅游发展新形势下,该院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积极探索生态检察保护“新秘籍”,知行合一主动融入北疆建设大局、生态保护格局。以品牌亮点创建推动整体工作加速,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旅游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延长检察工作服务链条,深化落实“十项措施”,全力服务保障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

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以河湖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旅游+公益诉讼”特色生态保护品牌,深度融合“美丽河湖”建设,打造哈拉哈河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着力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立体化生态保护模式。目前已联合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对哈拉哈河开展巡河工作,联合阿尔山森工集团对哈拉哈河周边湿地进行监督,下一阶段将全方位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以点带面守护哈拉哈河生态安全。

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用,借助志愿观察员作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的“桥”和“舟”,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社会参与和监督,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局面,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阿尔山市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

下一步,阿尔山市检察院将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充分释放公益诉讼治理效能,不断汇聚公益保护合力,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踔厉奋发、守正创新,为阿尔山擎绘好“山水图”,打磨好“生态牌”注入不竭检察动力。(闫如玉 白砚池 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