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 同甘共苦你不在,荣华富贵你不配。这几句词在好多短视频使用的频率相当高,讽刺的就是不能同甘共苦的情侣和夫妻。
天津的张丽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苏大强,郎才女貌很快就陷入了爱河,感情稳定,而苏大强家给了18万彩礼和三金确定了两人的婚期。
天有不测风云,婚礼前一天张丽开车发生车祸,人是脱离了生命危险,可落了一个终身残疾。
苏大强认为自己不能为一个残疾耽误一辈子,于是不仅提出分手,而且要求张丽家偿还给付的彩礼,三金和住院时的帮忙缴纳的医疗费用。

1、相识相爱
张丽大学毕业以后,找到了一份教师的工作,本来就是一个知书达理之人,成为一名人民教师以后更是显得温文尔雅。
亲戚朋友们都感叹,要是娶了我们家张丽,那肯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当然,上门提亲的也是络绎不绝。
但张丽见过几面以后都觉得对方有点平平无奇,有钱的没有文化,有文化的又没有长相,所以标准严要求的张丽一直孑然一身。
直到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张丽遇到了高大帅气的苏大强,大强也是年轻有为,而且家庭条件也不错,第一眼看到张丽也被她的美丽高雅所吸引。

两人在聚会上聊的非常愉快,直到聚会结束还有点依依不舍,两个人也是互留了微信,准备私底下继续接触了解。
经过一段时间的微信聊天,也是加深了了解,两人都感觉人生观世界观都高度契合,所以在苏大强的追求下,两人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成为了大家口中的金童玉女。
成为情侣之后,两人的感情也是迅速升温,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而双方的家长也对彼此特别满意,对于这一对佳人也是给予了充分的祝福。
尤其是苏大强的父母,与张丽见面之后更是无极喜爱,觉得有这样子的儿媳妇不仅长了面子,而且以后的孙子孙女也肯定相当可爱。
一切都那么理所应当,一年以后两人也谈及了婚事,按照当地的风俗,也为了尽快将张丽迎娶进门,苏大强家给了张丽18万元的彩礼以及三金,两家人也把结婚日期给确定了下来。

2、突发车祸
不管是苏大强还是张丽都在等待人生当中最重要的时刻到来,那种心底的期盼是不言而喻的。
眼看时间越来越近,家里面也都把婚宴,婚庆以及亲戚朋友都安排好了,只待良辰佳日到来,双方正式结为夫妻。
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两人结婚的前一天,张丽正好开车回家途中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而张丽正好低头拿手机分神的时候,因为前车躲避行人突然急刹车,而张丽此时刹车已经来不及,高速行驶的车辆直接就追尾了前面车辆。
而巨大的惯性直接让张丽当场昏迷,路人看到此种情况以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电话,而张丽也被送进了医院紧急抢救。

3、讨要彩礼
苏大强也是第一时间得到了未婚妻发生车祸的情况,哭着喊着来到了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的张丽,苏大强也是心如刀绞,毕竟躺在床上的是自己明天的新娘。
为了让自己的未婚妻尽快的好起来,苏大强也是找了最好的医生并交了3.2万元的医疗费用。
经过医生的努力张丽也是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也是悄悄的将苏大强拉到了一边,告知其未婚妻下半身因为损坏严重有相当大的概率会造成瘫痪,后半辈子会与轮椅共生。
听到这样的情况苏大强的心也是又揪了一下,但苏大强的心里又冒出了另外一个声音,那就是自己这么年轻,下半辈子难道跟一个残疾人一起过日子吗?

精神恍惚的回到家以后,苏大强也将此事告知了父母,而父母的想法与苏大强也不谋而合,虽然这种事情不好听,但是为了幸福生活该做还得做。
所以苏大强开始慢慢的疏远张丽以及张丽一家,人都是有脑子的,很快张丽一家也发现了这样的事实,但毕竟女儿现在这种情况,自己也不能多说什么。
可没想到等到张丽出院以后,不仅没有迎来自己未婚夫的探望,反倒是收到了未婚夫要求退还之前给付的彩礼,三金以及帮忙垫付的医疗费用。
这让张丽旧伤未愈,新伤又来,之前的金童玉女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张丽虽然心痛,但是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退婚可以,但这些东西自己不会退还。
毕竟自己家也为两个人的感情付出了很多,而且自己的青春也在苏大强身上花费了很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而苏大强家的态度也比较坚定,虽然两人没法结为夫妻,那么彩礼等必须得返还。

4、法院判决
眼看张丽家的态度特别坚决,而双方就退还彩礼,三金等事宜又一直协商不下来。
无奈苏大强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张丽家退还18万的彩礼以及给付的三金,同时要返还当时垫付的3.2万元一医药费。
经过审理,法院对双方的关系以及事实经过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最终同意了苏大强的诉讼请求,张丽需要退还上述物品。

5、法律解读
1、苏大强要求退还以及三金的要求具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苏大强家给付彩礼和三金是为了促成两人的婚姻大事,但是因为张丽发生车祸导致瘫痪,苏大强觉得两人已经失去了成就婚姻的条件,于是提出了退婚的要求。
最主要的是两人存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所以符合民法典返还彩礼规定的第一条情形,因此苏大强提出退还彩礼和三金具有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支持。

2、苏大强帮忙垫付医疗费用属于借款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虽然苏大强是张丽的未婚夫,那两人并不属于合法夫妻,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所以出于女友身体好的考虑,苏大强帮忙垫付医疗费用应当被认定为民间借贷行为。
而两人因为一些原因选择了解除情侣关系,那么作为当时的债务人,苏大强有权要求张丽返还当时帮忙垫付的3.2万元。

3、张丽如果想减少彩礼的返还,那么必须证明以下三种情况。
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法院可以酌情减少彩礼的返还,
一是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的;
二是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嫁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下的;
三是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嫁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流产或遭受家庭*力暴**的。
如果存在以上三种情况,那么张丽可以向法院提出减少彩礼返还的要求,但毕竟谁主张谁举证,张丽必须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情况存在,不然会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回到开头,无论是情侣还是夫妻,每个人都会有私心,很有可能真心相爱的人,因为一些事情会分道扬镳。
本案中也不能说苏大强错了,人家也只是为了更好的幸福生活而已,但是从情理来看,的确是有点太过于绝情。
对此,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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