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网络舆情梳理 (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前言

网络舆情事件的研究主体为公众对某一事件的网络舆情表达,但是网络表达的动机是十分多样的,出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网络表达并非是个体真实意思表达,网络舆情事件也成为公众宜泄情绪、发泄不满的场所。

在全民关注的背景下,个体情绪更容易受到群体极化的影响,表达内容也容易和原有意思发生偏移。

这也是为什么针对某一事件,公众的情绪表达会在短时间内呈现很高的相似度的原因,舆情事件来势汹汹,在各路情绪的夹击之下,网民情绪也容易被他人调动起来,进而加入到言论狂欢之中。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案情概要】

日本当地时间 2016 年 11 月 3 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陈世峰用*首匕**杀害 ,就此引发 “11·3 留日女生遇害案”

被害的中国女生江歌 1992 年出生于山东青岛。遇害时年仅 24 岁。案发前,江歌与闺蜜刘鑫(陈世峰前女友) 共同租房居住,两人租住的公寓位于东京中野区中野六丁目。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江歌妈妈江秋莲自江歌出事后发起了一系列签名*愿请**活动,2017 年3 月,江歌母亲发起“为被害独女讨公道,单亲妈妈众筹赴日”线上活动。

2017 年 5 月21 日,江歌母亲曝光了刘鑫及其家人的私人信息:同年 11 月 4日,江歌母亲再次赴日,发起“征集判决陈世峰死刑签名的活动”,并为江歌被害案件开庭做准备工作。这些活动引起了部分网民的关注。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真正引起全网关注,来自于 2017 年 11 月9 日-12 日,新京报《局面》栏目相继发布 25 条视频采访资料,其中 10 日发布了江歌室友刘鑫和江歌母亲首次见面的视频,两人的对质和情绪的进发直接引发了网友对江歌江母的同情和对另一当事人刘鑫的指责,11 日,微信公众号“东七门”“咪蒙”分别发表微信文章,语言犀利,再度掀起舆论高潮。

2017 年 11 月 24 日晚间,日本警方对外通报称,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指控其杀害了中国女留学生江歌。

12 月 11 日,此案将在东京开庭审理。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及众多中国留学生志愿者,在东京池袋西口公园*会集**,征求民众署名支援。

12 月 20 日,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宜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 20 年。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案情分析】

由于文本是希望通过网络舆情案例,探究“二维语义框架” 的运用表现。

在案例选取上,选择“江歌案”作为研究案例的依据如下:

1,数据需涵盖“二维语义框架”下的语言表现舆情事件的舆情表达中,事实层面的语言占到大多数,大多数舆情事件停留在事实和道德层面的探讨。

在构建的“二维语义框架”下,语言类别被分为了四类,这就要求笔者在舆情案例选择时,所选择的舆情案例的舆情表达需要涵盖这四类语言。

特别是以法律角度切入事件为代表的“具体专业型”语言,这类语言往往只有案件类的舆情事件才会涉及。所以涉及案件的舆情事件是笔者必须选择的一种舆情类别。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除此之外,“抽象专业型”语言以哲学类语言为代表,对参与主体也有着比较高的要求,通过初步观察,这类语言的介入只有在舆情关注度较高的情况下,才会发生。

“江歌案”微博数据当日最高量达到近 500K,属于比较大型的网络舆情事件。

“江歌案”作为引起舆论关注的事件,在舆情表达层面具有相似性。

第一层,事实层面。

案件本身涉及到多方人物关系和社会现象。“江歌案”涉及到的人物有江歌、陈世峰、江歌母亲江秋莲、江歌室友刘鑫、刘鑫父母等,涉及到的现象有留学生安全、网络签名、私人信息网络曝光等,多方人物的冲突使得事件本身受到网友关注。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第二层,法律层面。

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法律层面的专业解答也十分繁多,在“江歌案”中,由于案件发生在日本,案件本身就涉及属地管辖权原则。

第三层,道德、人性层面。

江歌被害是为“室友”案件发生前后,各方人物的行为和表态,将社会人性几近赤裸地展示在公众面前.特别是“江歌案”,在舆论延续过程中,不仅是对“陈世峰杀害江歌”一案的讨论,期间室友刘鑫、江歌母亲江秋莲的所作所为也被网络放大,受到舆论的审视。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舆情研究的数据搜集上,能够在舆情发生过程中,实时搜集数据,则最能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因为在舆情结束后的时间中,奥情参与者不免会有*帖删**、删博等行为,这些个体行为难免导致数据的失真,因此在数据搜集上,离搜集时间点越近,则数据越接近舆情呈现的真实样貌。

同时,针对微博中的“热门”微博设置,也以“江歌”为关键词,将“类型”设为“热门”,对 2017 年 10 月 31 日-2017 年 11 月17 日的热门微博进行排查,根据微博搜索顺序排列,并依据当日的微博整体数据选取前 0-10 个热门微博,作为当日的“意见领袖”,并将“点赞”“阅读”“评论”数进行相加,其值作为该语义的权重。

在“江歌案”中,“抽象专业型”的语言在网民中往往以转发的方式展现于人:由于其抽象度较高,专业性较强,一般网民很难提炼出这样的语言,这类语言往往来自于权威的意见领袖,他们有能力进行这样的语言表述。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因此,在网民“抽象专业型”语言表达往往在权威意见领袖发声后才得以形成,且以直接转发的方式,换化为自身的态度表达。同时,网民在舆情后期才采用“抽象专业型”语言进行表述。

在“江歌案”中,“具体专业型”语言的转发率在舆情中期达到了 100%,网民对这类语言的使用难以“自发”形成。

这表明一方面该案件的案件透明度不高,网民难以针对案件本身发布分析性质的评论,即使有分析性质的表达,也带有明显的猜测性质。

比如,账号为“=-Cnffa”的用户评论时称“我妈妈说还有一种更恐怖的猜测,陈在门外拿刀威胁要刘鑫出来,说你不出来我就·.....”这类语言虽然是对案情细节的分析,但无法构成专业性质的表达。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该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为中日法律适用的问题,涉及到法律管辖权,这一概念对于普通网民而言相对陌生,自发进行发布这一类型的信息的可能性较低。

一般网民”接触到事件时,最开始的反馈是情感上的,在具体文字中,“愤“同情”“谴责”等表达占到多数,这些表达在舆情爆发期尤为突出,直接的怒”情绪化的表达将舆情推上了高潮。

而后逐渐回落,衍生话题被提及和传播,“一般网民”从事件本身的讨论中逐渐抽离出来,传播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的概念结论

“意见领袖”在舆情初起时,“具体型”语言表现在信息的传播上,通过新闻报道、法律解释等方式,将事件传播出去,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对事件进行追踪报道,进一步挖掘事实。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对于先关注的网民来说,新挖掘的事实是具有价值的,而对于后续关注的网民,他们的目光往往还停留在最开始“舆情事件”中,新挖掘的事实对他们而言,并没有获得太多的关注。

到了舆情中后期,在“抽象型”的语言表达才出现,显现时间和具体事件有关。

在“江歌案”中,“抽象通俗型”语言首次出现在“爆发期”,“抽象专业”型语言出现在回落期, 于欢案 ”中“抽象通俗型”语言和“抽象专业型”语言均出现在爆发期。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结论

网络舆情事件引发网友关注,其事件价值是十分巨大的,特别是案件性质的舆情事件,其审判关乎价值呈现,虽然“舆论审判”这一概念难以在司法界得到承认和证实,对于舆情事件案情二审和一审的差异,司法体系内部不会将其视为舆情的作用,而是将判决差异认定为根据事实情况法律证据,对一审判决进行的纠正。

而作为新闻研究者和从业者,对于“舆论审判”这一现象也很难自证,即难以证明舆论倾向影响了审判结果。

但无论如何,加强公民的普法教育和媒介素养,增强公民素质,才能提升公民对舆情事件的自愈能力。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

舆情事件往往关乎社会信任、价值取向,就是因为当事人对价值取向的打破,才导致了全民一致的口诛笔伐。

“江歌案”中,闺蜜刘鑫本人也是案件的受害者,是重要证人,但在案发后推脱逃避,过于自私地进行自我保全的行为,被网友不耻和辱骂。

“于欢案”中,死亡者杜志浩对于欢母亲的*辱侮***行为性**,催债方式打破了道德底线,这便导致于欢本人被公众所同情,但案件就是案件,不是道德判断,是将讲求事实依据并会形成法律效力的事情。

加强普法教育和媒介素养,能够加强公民对事件判决的接受能力,最大程度地避免舆情对司法的影响。

江歌案网络舆论的影响,舆情处理是否影响了江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