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后小伙碰瓷讹钱不成反寻衅滋事,
结果可想而知。
3月26日,大观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此案,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12月7日,
在玉琳路一个小拉面馆喝过一斤白酒后,
王某看着从身边缓慢经过的一辆黑色轿车,
顿时起了“搞点钱花花”的歪念,

遂拦下车辆谎称被刮擦,
与驾驶员胡某发生争执后,
用钥匙将车门砸瘪两个坑。
胡某的女儿小胡闻讯后报警,同时与王某协商,一番讨价还价后以两百元的价格“成交”。
正当小胡准备微信转账的时候,
交警赶到现场,
赫然发现王某竟然是“老熟人”,
交警当即制止了小胡意图私了的付款行为,
并告知胡某父女,
王某之前曾有过多次“碰瓷”嫌疑。

被拆穿后,谁知王某竟情绪激动,借着酒劲开始胡作非为,出现用头撞破其他车辆后挡风玻璃、手掰倒车镜、划引擎盖等疯狂行为,甚至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剪刀划伤自己手腕后对准脖子,以自残和威胁的方式抗拒抓捕,但最终被交警制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2120元,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当庭宣判后,王某没有想到自己酒后的疯狂行为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懊悔不已。
来源:安庆晚报通讯员 杨闻珉 记者 周国庆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