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同时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将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
坊间有解读认为,深圳这是在向“新加坡模式”学习。可以作为佐证的是,2020年8月28日,时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凡表示,深圳住房要学习“新加坡模式”,未来深圳60%的市民将住在政府所提供的租赁或出售的住房中。此次深圳改革保障房体系,明确分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三类,这也是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的要求。其中,共有产权住房以同期同区域同品质商品房价格的50%出售,限售5年且封闭流转,这可以说是对新加坡组屋制度的借鉴。

此次改革新政明确,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0%,属于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租金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这是深圳首次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收入财产限额,将有力治理“开豪车住公租房”的不公平现象。新政后的深圳公共租赁住房,将真正惠及收入较低的深圳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活动将纳入全市统一的住房信息平台,更加公开透明。
应当说,这些举措都是践行“房住不炒”,向“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奋进,对此舆论普遍也是支持的。但当深圳先行示范迈出这一步时,无须讳言,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非议。学习“新加坡模式”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为什么这让有些人民群众不理解?
坊间的争议其实主要围绕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的大部分将靠城中村统租而来。深圳住房制度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这是共识,但任何改革都要基于现实、尊重现实,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深圳的现实是,过半数的常住人口和住房面积都在城中村,难以像新加坡一样获取大量廉价土地新建保障房。另外,新加坡组屋仅分配给本国居民,新加坡入籍门槛颇高,人口总体相对稳定,而多数新加入者对组屋需求不高。深圳落户门槛较低,近年来每年净增数十万人口,导致住房需求持续上升。在如此大的人口基数及增量面前,政府如何制定住房分配方案是现实难题。

深圳毕竟不是新加坡,在学习“新加坡模式”时不可能全然照搬,只能基于自身的现实, 独创出一套符合深圳的保障房模式,因而不得不打出城中村这张牌。深圳住房制度要改革,就绕不开城中村,这应该也是共识。
那么问题只在于,城中村这张牌该如何打好?如果大规模对深圳城中村进行*迁拆**和城市更新,必将大幅抬升租金,新青年、新市民也难以接受,进而损害深圳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那么以政府掌控的国企为主体对城中村进行统租改造,让新市民、新青年能享受体面的租住与生活,可以说是基于现实的最佳选择,应当得到理解。新政还明确,这一类租赁住房的租金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90%,这应能打消坊间对于租金抬升的过度担忧。以改造后的元芬新村来看,事实证明租金并未大幅抬升。
但必须承认,改革的本质是利益的再分配,而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在所难免。 据了解,白芒村统租引发舆论风波的原因之一,是房东对补偿有所不满。当然,还有租客的利益,其子女入学的权益,都应得到妥善解决。另外,虽然目前深圳独创的统租模式是国企主导,但也引入了社会资本参与管理运营,也是有微利的要求,否则靠财政补贴无法持续。这中间,也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再分配。如何确保统租模式下新的“二房东”不走上逐利的道路,不在租金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就需要更加细致的监管细则出台,接受有关部门与公众的监督。
习*平近**总书记曾指出,“改革有阵痛,不改革就是长痛”。改革也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案,在稳妥的原则下应该积极尝试,遇到问题及时调整。深圳迈出住房制度改革这并不容易的一步,打出了城中村这张牌,体现了“啃硬骨头”的勇气与担当,其成效也应放到较长时间来观察和检验。
接下来,深圳要做的是把城中村这张牌打好,把好事办好。据悉,深圳市将加快制定出台四个政府规章相关配套政策,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作者丨潇湘散人,深圳卫视直新闻特约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