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网友说她母亲是外地务工人员,在几个单位办理的养老保险缴费,又通过挂靠单位缴费,累计已经缴费满15年,现在去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局要求出示工资流水证明,由于是挂靠单位缴费,拿不出工资流水,所以办理不了退休手续,领不了养老金。问应该怎么办,15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是不是就泡汤了?

昨天看到的版本是她三叔挂靠缴费办不了退休,前天是她小姨,今天变成你妈了。不管事实真相如何,说明这个问题关注的人很多。所以想对这个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观点,希望能够给有这样疑问的人一点帮助。
告诉你一个基本知识,挂靠单位缴费,除非单位出钱帮缴统筹账户部分。否则自己缴费不会少,而且缴费会更多,更不划算。灵活就业人员统筹和个人账户部分都需要自己出钱,需要按照应发工资的20%缴费。而如果是单位职工,单位必须按照你应发工资的16%缴费,个人按照8%缴费,合计24%。你挂靠单位,单位实际并且没有为你上缴统筹部分的16%,实际上全部由个人承担了单位和个人的缴费24%,比起不挂靠自己缴费,需要多缴4%。实际上挂靠单位不但没有占缴费的便宜,反而是吃亏了。
第二点基本常识,挂靠单位缴社保,其实没有在单位工作,属于虚构劳动关系骗保的行为。因为现在的养老金政策是在单位缴费满10年以上,累计缴费15年。女职工就可以在50岁办理退休领养老金。而灵活就业人员绝大多数地方女性都必须55岁才能够退休。一些人选择挂靠单位缴费,主要就是为了能够提前5年退休,相当提前多领了5年养老金。养老保险基金当然要多发5年的养老金给你妈,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所以国家不允许虚构劳动关系缴费,提前退休的骗保违法行为。
你母亲如果真的已经缴费15年,由于没有办成退休,还没有实际产生冒领养老金的结果,所以应该不会受到处罚。但只要实际的养老保险缴费已经缴到了社保局,社保局应该还是会承认收到的缴费。已经出钱买养老保险的缴费当然不可能泡汤,只是不能够在50岁就办理退休,必须等到55岁才能够办理。
现在社保局对于参保人的缴费资料的管理应该比较正规、完整、准确。要办理退休完全应该有参保人员的完整缴费记录。根本不需要参保人再出示工资流水记录就能够证查清楚缴费几年、缴费档次是多少。
社保局之所以要求出示工资流水,说明社保局已经收到了15年的缴费,但对于参保人与工作单位有没有事实劳动关系有疑问,才要求出示工资流水记录,来证明来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与工作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10年以上(一些省份要求在单位工作10年以上),才能够在50岁办理退休手续领养老金。你提到社保局要求你母亲出示挂靠单位的工资流水,是要通过工资流水记录来认证你母亲与单位是否是真的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就能够在50岁退休,拿不出工资流水,有可能就是虚构的劳动关系,那当然就只能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等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手续领养老金了。
现在挂靠单位缴费的结果,女性参保人很可能是多缴费4%,同样还是要到55岁才能够退休。而对于男性灵活就业参保人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正面的意义,只能是多缴费,同样需要60岁才能够退休领养老金。现在国家对于虚构劳动关系冒领养老金查得越来越严,冒领养老金很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奉劝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还是按照正规的手续,正规的渠道参加养老保险缴费,退休后能够踏踏实实的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