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她永远不会忘记,在她的人生还没经历任何男人的时候,她爱上了三毛。不是撒哈拉那个裙裾飞扬的三毛,不是讲台上那个才情四射的三毛,而是那个看着她丈夫的尸体从深海里被打捞起来时,哭得撕心裂肺的三毛。
年级小小的她,追随着三毛的脚步,在加纳利群岛冰冷的街道上,赤着脚奔跑;陪三毛在鼓着海风的屋子里,熄灭所有的烛火,凝视着远方;也同她一样,捱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最后,当三毛的生命悬于一线时,她真切地感到内心的一块被掏空了:一部分的她,在那时,已随着她,确确实实地死去了。她告诫自己:不要深爱,爱,即是痛。这句话,一语成谶,成了她之后爱情摆不脱的魔咒。
第一场真正意义的爱情,是在大三。那时她在成都读书,别人天真烂漫地谈着校园恋爱,她埋首纸堆,背永远背不完的单词和语法。对她来说,学习语言并不枯燥,枯燥的是那些短命的莺莺燕燕。她的目光从那些荡漾着爱神光辉的年轻脸庞滑过,感觉他们所拥有的,并不能吸引她清楚地知道:她要的,不止这些。
所以当一个异地的男生迫不及待地向她表露真心,不厌其烦地给她发着甜腻短信,赞扬她吹捧她把她奉为女神时,她的内心是抵触的。不是抵触这个傻傻的天真少年,而是爱情本身:爱,便是痛,她又一次提醒自己。但是,内心的坚冰,却以一种方式在慢慢融化:火车站等待的身影和刚刚出炉的爱心小饼干;冬天一次次被捧起的双颊和吹热的手心;后来便有了公园小树林的约会:树叶的阴影在他脸上投下点点光晕,他把头埋在她瀑布般的黑发里,喃喃地说:“好想就这样一辈子啊”。她知道,当他说一辈子的时候,是认真的。而她,不敢作任何回应。她不知道,一辈子和死亡,谁会先到来。
像所有校园短命的爱情,在她快毕业时,现实摆到了他们面前。他一定要她在出国和他之间,做一个选择。她没有多加考虑,就选择了出国。她从来没有像他那样,笃定对方就是自己的未来,她只想把未来,抓在自己的手里。
正如谶语那样,失去之后,人才会开始怀念。F国的高寒、冷漠的外国人连同生活的种种不易,把她抛入了情绪的谷底:仿佛失去了自我一般,她在深不见底的黑洞里来回打转,却找不到出口在什么地方。在一个个被泪水打湿的夜晚,她总是想起他。那时她才明白,为了所谓的未来,她放弃了什么。
回国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他,而等来的却是他的一脸冰冷:不好意思,我有女朋友,准备结婚了。曾经以为的信誓旦旦,那么轻易地改弦更张,找到了另一个温柔乡。而她在F国,再苦再冷,也没有想到去寻求任何人的安慰。虽然当时分开,她没有留下一句话,但她以为,他总是会等她的,就像以前一样。
她转身,天上有微雨落下,一滴滴落在她的眼睛里。前方有些看不清了,心里的一块,开始慢慢碎成一片、一片。
(二)有人说,爱上一个人,比爱上一座城,更容易;离开一个人,比离开一座城,更艰难。她不愿意,再和他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这座城市,是他们共同的故乡,承载了太多太多彼此偶然交会留下的痕迹:吻痕、泪痕、伤痕、爱痕。她总是旧地重游、睹物生情。半年的时间倏忽而逝,她以为已经从心底抹去了他,但这些痕迹却怎么也抹不掉,总是在不留神的时候,攻破她的心理防线。
她选择离开,头也不回,到另一个城市深造。大学打下的底子,准备考研轻而易举。再说,N市也有很好的外语学校,她可以重新缩回自己的壳里,缩回象牙塔带给她的封闭感和安全感中。她觉得,书本构筑的世界,就是她的桃花源,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她一个人拖了行李箱,来到了N市。这是一个苦难深重的城市,它的地里,还埋着当年留下的累累白骨。它们冰凉而错乱地躺在坑里,暴露在空气中,当年的惨状仍然历历在目。当她被冷不丁地抛向这个无法用理智理解的场景时,一股彻头彻尾的寒意从脚底直升到头顶:战争是统治者的彼此仇恨,为什么要让两个素不相识、从未谋面、没有痛感的民族的人民之间兵刃相接、血流成河?让当时的人彼此仇恨,并且延续世世代代?我们因了这血的历史,被激怒、被刺痛、发狂怒号,恨不得把对方撕成碎片。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或许我们,只是牺牲品?
为了平衡这座城市的冰冷感,更多的时候,她喜欢一个人走在法国梧桐的树荫下,用脚一步一步地踩着落叶,细细聆听它们最后的撕裂和呼吸。据说这2万多棵法国梧桐,是一个年轻的少帅,当年为了取悦他心爱的夫人特意从国外引进的。他用法国梧桐在这座城市围起一圈项链,而吊坠正中,正是她的宅邸。传说总归是传说,但想来这个世界最大的浪漫,也不过如此了吧?他们俩都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风云人物,历史上,前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后有唐玄宗”一骑红尘妃子笑”。原来,不平凡的人,和我们凡夫俗子一样,也还是逃不过“情”字。
女人,究竟是不是为了“情”而生呢?如果是,为什么这么多的女人,可以抛弃感情,去追求那些不属于自己的浮华?而如果不是,那么这些为情生为情死、缠绵悱恻的故事,为什么每次都可以触到我们心底那块最柔软的角落,让我们心口一疼?而当我们卸下伪装,打开衣襟,一颗朱砂痣,赫然在目。这又是为谁而留的呢?
(三)一个人在这座城市呆久了,她慢慢开始喜欢上它的步调和节奏。就像一个人一样,一个城市,也有它的脉搏和呼吸。这里的风是用怎样的力度刮过树梢,正午的太阳用什么温度抚摸地面,行人上下班的步履是什么样的节奏和速度,都构成了这个城市独有的景观。旅行,是换一个环境生活,但是要真正了解,只有在一座城市定居下来,看过它的人来人往,尝过它的灯红酒绿,感受过它的四季变换,深入过它的大街小巷,才有资格谈了解。
研究生的这三年,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图书馆。本科学外语,只是学个皮毛,而现在的她,有更多时间去了解和发现语言背后的故事。语言是一个载体,文化和历史都是直接的、表面的。而慢慢地,她开始触摸到这个语言代表的人性和民族性。浸淫在语言优雅的氛围中,她觉得自己越来越贴近这个民族的灵魂,也习得了这个民族所特有的悠闲、散漫和自由。
她曾经长久地思考“自由”这个问题。自由,是不是就是毫无约束?无论是道德、法律还是规则。比如感情中的开放OR关系,是不是就是自由的一种极致代表?想爱便爱,想分开便分开,像萨特和波伏娃那样,是不是很自由呢?或许,自由,其实是懂得和熟悉了规则后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圣人70岁才达到的目标。
三年的研究生学习,将以一场告别舞会结束。她想好了,自己该回家了。那个城市承载的初恋记忆,在她的头脑里,已经慢慢淡去。从此之后,这个人将活在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只会偶尔在夜里,浮上心头。像从水面探出头的一尾小鱼,倏忽之间,又隐于莲叶之下。
而她不知道的是,这场舞会,会改变她的人生轨迹······
(四)毕业晚会这一天,她脱下了厚厚的眼镜,放下了高高的马尾,换上了一袭银色的晚礼服。168cm的高挑身材,白皙、瘦削、纤尘不染。礼服顺着她身体的柔美曲线,划了一个完美的S型。一个个鳞片在洗手间的灯光下闪烁着淡淡的银色光芒,把她衬托得像一尾出水的美人鱼。她凝视着镜中的自己:微卷的大波浪、精致而淡雅的眼妆、纯净而闪闪发光的眼眸。她朝耳后和手腕,喷了点最爱的Jo Malone的鼠尾草。一切准备妥当!
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这一面,隐藏在严谨和隐忍的外表下,那个呼之欲出的性感自己。这样的她,放在任何男性的狩猎场中,都绝对是抢手货。只是她选择,用才华证明自己的存在。她希望,当别人注意到她时,是因为她的灵魂和思想。
当她穿着同色的8cm高跟,走进会场时,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她的身上。不仅是之前的同学,张大嘴看着她惊人的改变,还有往届优秀的学姐学长代表发出轻轻的赞叹。他们不知道在今天的母校,居然还有这样一个*物尤**般的存在。她的脸一红,抚下头,摆弄自己的头发,银色的耳线轻轻摇晃,发出银铃般的低吟浅笑。
她扫了一眼舞池,男男女女结伴在轻舞。她没有兴致,便摇曳地拖着裙摆,走向了吧台,要了一杯玛格丽特。一个人的心思和性格,会贯穿到她所有的爱好中。就像手中的这杯淡蓝色的玛格丽特,微醺的龙舌兰混合着柑橘酒和莱姆汁,杯口沾黏一圈粗盐海盐。
注意她的人自然很多,但她总感觉,有一道灼热的目光穿过人群,一直在打量她。她定了定神,下了决心,迎上去找寻那道目光。于是,她见到了他,她的Homme Fatal:这个男生肯定不是同级的毕业生,而像是毕业好几年的学长,他的气质里面透露着成熟男人的干练和理性。那晚,他穿着一袭白色的西装礼服,Amani高定,每一个细节都剪裁地恰到好处。一张精致的脸,一双深沉的眼睛,优雅的身姿。在她看向他的那一刻,他立刻把目光移到其它方向。
她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道,他这样看了她多久。她的心里,有种莫名的暖意,仿佛对自己今晚的叛逆,他在默默地赞许。她习惯冷漠的脸上,浮上了一丝笑意,在绽开的瞬间,就被他捕获。
他开始穿过人群,向她的方向移动。她有点惊慌失措,感觉到剧烈的心跳,小鹿般乱撞。她急忙转过身去,对着吧台,却仍然可以从镜子里看到他的身影。他来到离她半米左右的地方,要了杯自由古巴:金酒混着君度利口酒,浓烈的口感加上柠檬汁和碳酸饮料的中和。
他们就隔着半米远的距离,各自喝着各自的酒,没有一句对谈。暧昧的气息笼罩着两个人,周围喧闹的世界仿佛不存在了,他们存在于只属于他们两个的世界中。嗅着彼此身上传来的气味,用余光打量着对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像两只原始的小动物,好奇、蠢蠢欲动却又按兵不动。
(五)在后来的很多个夜晚,她独自一人对着黯淡的星光,想起他们初遇的那个夜晚。爱情,究竟是日久生情的缠绵悱恻,还是一见钟情的电光火石?有的人,在一起很久,却始终无法触及对方的灵魂。而与他,她自以为,在那一刻,是彼此懂得的。
准备离开N市之前,她去见了她的研导:一个很温柔和善的老太太。这个优雅的老师,曾经在国外留学,自己的女儿后来去了国外读书、定居。所以,老师对她很多时候,超越了师生之情,多了点母亲对女儿般的慈爱。她要走了,是一定要与她告别的。
“你准备去哪儿呢?”“回家。”她把她的打算一五一十地告诉老师。“不行!内陆城市对外的机会太少了。你学的外语,在那边没什么用武之地的!“她沉默,不敢告诉老师,之前的毅然离开其实是赌气,她骨子里还是很眷恋她的家乡。“我有个学生,在S市,发展得很好。你过去,我跟他打声招呼。”“老师,不用了。工作的事不用担心,我回去慢慢找。”“你拿自己的未来开玩笑吗?你那么努力地学习,现在有个这么好的平台。为什么不去?”老师的话戳中了她的痛点:她外表温柔如水,骨子里却很是倔强和好强。能忍人之所不能忍,每天像苦行僧一样过着极端自律生活的人,大概都是内心坚韧、意志坚定的人。而她,就是这样的人。
一个月后,她听从了老师的话,拖着行李,到了S市。这个五光十色的繁华大都市,接纳着从全国各地过来寻梦的年轻人:有的人,耗费了几十年时间打拼,仍然一无所获,在S市的底层苟延残喘;而有的人,凭借着出色的个人能力和完美的左右逢源,逐渐跻身上流,穿梭于这个城市的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她呢?她在这个城市,会遇到谁?会经历什么?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落脚之地找好后,她开始准备面试。虽说老师已经给她安排妥当,她还是想在面试官前证明自己不输给其他竞争者。她把齐腰的卷发拉直,绑成利落干练的马尾;摘掉眼镜,换成隐形,本来就好看的眼睛熠熠生辉;去商场选了套灰色的职业套装,没有多余的装饰,却很好地勾勒出她的身材。接着上网查资料,把面试可能问到的问题在脑里过了几遍后,已经胸有成竹!
而当她踏进面试办公室的那一刻,仿佛被雷击一般,瞬间定在了那里:对面三个面试官的其中一个,就是他:那个与她一夜暧昧却又不辞而别,让她心心念念的他!那一刻,他也认出了她,她注意到他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大概也没猜到,导师推荐的学妹竟然是她!然而毕竟是在职场混迹多年的人,他的表情瞬间恢复镇定。她努力克制住内心的波澜,深吸一口气,从容作答。
面试过程很顺利,她的学历、专业水平、应变能力和过往经历都无可挑剔。即便没有导师推荐,凭自己也可以拿到offer。走出考室,她才感觉到心脏猛烈地撞击着自己的身体,几乎扼住了她的呼吸:此时此地,这样的重逢,难道,便是命定?
(六)她理所当然进了外贸部。每天的工作琐碎而繁杂,好在她性格一向低调踏实,和同事相处得也还算融洽。而他,是整个公司市场部的老大,业务精英,是能在公司呼风唤雨的人物。
他在公司的时间不多,每次出现都是一副雷厉风行的强悍做派。而她的位置,在过道的一个角落。有时,她感觉一道目光穿过人群,像光束般落到她身上,一抬头,总会和他四目相对。一瞬间,她又被拉回了他们初遇的那个夜晚,那个混合着酒精、香水与荷尔蒙的夜晚。
她几乎确定,他对她有好感,可是这种好感,还不至于让他不顾职场规则,对她采取行动。进了公司后,开始听到他的各种传言: 和前妻的爱恨纠葛、猎场上的玩世不恭、与某个女同事的暧昧不清。她笑笑,把这些传闻嚼碎,逐一咽了下去。她天真地以为,他在其他人那里,都只是逢场做戏,然而对她,是特别的。初涉职场的她还不懂得,一个对谁都不认真的人,不可能对一个人认真。
当然,她这么想就有依据的。进公司不久,他便找了个机会,单独请她吃饭。他们俩都是外冷内热的人,这顿饭,吃得相当漫长而克制。她像一个小猫,好奇而隐秘地窥探着他的一举一动:他是怎么边思考边转动筷子的;是怎么浮去油沫,给她盛汤;对着她说话时,他的目光并不在她脸上聚焦,而是落在远方一个她看不到的地方;他说话的口气,也不是平常那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而是春风化雨般柔和与宠爱。她心里一直住着一个大英雄,一个对所有人霸道凌厉唯独对她万般宠爱的英雄。这种独特,才能让她安心。终于有个人的形象,与她心底那个大英雄,完美重合。不多也不少,天衣无缝。
还有一次,他自己的部门聚餐,他把她叫上,把自己部门的高管挨个介绍给她。同行的女生满是醋意地挑剔,她当做没听到。这份用心,值得她恰当地隐忍和委屈。
他们这种关系,不道破是有无限趣味的:你来我往之间,自有分寸和乐趣。等到她有七八成把握了,便选择把灯打开。她没有预料到的是:照亮,便是伤害的开始。他是情场高手,而她,终归只是他的猎物之一。
(七)这样你来我往久了,她暗自揣测,这段关系应该可以明朗化了。于是,她走进他的办公室,轻轻对他说,我喜欢你。他的反应让她始料未及:他先是一脸错愕地盯着她,像盯着一个外星生物,然后把眼神从她身上移开,看着窗外,清了清嗓子,说:“你想多了。”那一刻,他的冷漠如刀锋一般刺痛了她,眼泪喷涌而出,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滑,她加重了声音,"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是真的想多了。”“那你之前引导我、关心我,是在玩儿我吗?”他默不作声,始终没有正眼看她一眼。“好,我懂了。”她夺门而出,差点撞上找他签字的下属。
她想不明白,难道之前他的所作所为都在耍她?自己只不过是他众多猎物之一?她依然相信自己的感觉,相信他是真情流露,相信她和他,绝不是不可能。
在感情面前,女人往往会变得很勇敢。她们明知前面是一团火,一靠近就会玉石俱焚,还是像飞蛾一样,全然不顾地奔向心中所爱。有人说,男人这一生是为了"钱",女人这一生是为了"情"。不管这个世界多么浮夸、多么物质,她们内心深处某块柔软的地方,还是渴望着感情。在真爱面前,再成熟的女人都会变成一个天真的小女生:不计较付出、不要求回报,放下自己高贵的身段,不顾所谓的自尊和骄傲,卑躬屈膝地乞求爱神降临。
初恋过后,他是她真正爱上并且令她难忘的人。她以为,她在很多时候,是懂得他的。他的不可见的孤独,在呼唤着她,渴望被她拯救。尽管他的位置比她高太多,但她对他,是心疼和怜爱的。看惯了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她天真地以为,他需要一个真心对他好的人。然而,她错了:猎人就是猎人,田猎驰骋惯了,是定不下来的。他对感情,或许是太过失望,只想躲闪,只愿意游戏。没有人知道,他经历过什么。我们只能看到结果,一个对感情彻底绝望、再也认真不起来的成功男人。
归根到底,她已经,无法打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