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真的越早知道越好吗 (社保四大常见误区你能避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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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年轻人思想很开放,她们工作追求高收入、有挑战性,而且比较随性,不满意就跳槽,讲究潇洒来、随心走,大多不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之类的放在心上,还振振有词: 退休早着呢,缴不缴影响不大,一个月扣小一千的个人部分呢,不如钱在自己手里花着自由……

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社会民众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的手段,也是公民应承担的一种责任,无论单位或者是个人都没有权利不购买社保。

在我看来,强制缴纳社保主要是保护我们权益。社保的五险都是属于跟我们息息相关的,它为我们提供了一项保障措施,帮助我们应对意外和风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意外和各种风险,如失业、生病、退休、残疾等等。而这些风险都会给我们的家庭和生活带来影响。因此,我们需要这些保障措施来保护自己和家人,以应对这些风险。

这不是冠冕堂皇的官方论调,这是我工作这么多年感受到的,前些年我好心劝别人缴社保,她们都烦我,说我跟卖保险的一样,我说我又不是社保局的业务员,没有提成没有奖励的,就是单纯觉得这是比依靠伴侣、依靠孩子更靠谱的养老、医疗、意外保障的方式之一,还能抵御风险,是朋友才规劝的。不听可以,但以后不要埋怨我没告诉你。

我朋友的女儿是95后,在济南的一家私立学校当老师,月薪挺高,我问签合同了吗?有社保吗?她不耐烦的说年轻人待遇好就行,没必要用那些东西束缚自己。好吧,话不投机半句多!

工作了有半年多吧,有一天她们排练节目时,她不小心伤了膝盖,去社区医院治疗了几天不见效,去省立医院检查,发现韧带撕裂,必须手术固定,否则即便治好了,只要活动幅度大点,就有可能再次受伤,而且会影响髌骨以及半月板……咨询了一下,整个治疗费用在3万元左右,加上后期养伤、康复等等,费用不是小数目。因为没有缴纳社保,按说学校应该承担工伤责任。但学校以不是单位让她做高难动作为由,拒绝承认是工伤。家里不断找学校,以不缴纳社保违法为由和学校交涉,学校欺孩子不是济南当地的,仲裁、诉讼也不方便,不肯提供相关手续,也不配合申办工伤。那些日子,家长既要给她治疗、康复,还得德州济南的两地跑协调,身心疲惫。她女儿终于认识到缴纳社保的重要性了,如果有工伤保险,怎么可能有后来的这些麻烦!

我自始至终帮她弄工伤认定、补交、伤残鉴定这些事,好在当时济南政策比较人性化,最后补了几个月社保,认定了工伤,给报了医药费。因为不能再从事这项工作,她办理了离职,社保部门给了一次性伤残补助,但因为是后补的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大概五万多)不予办理。用人单位该支付的休养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也不给肯支付。

我朋友觉得身心疲惫!几个月奔波于社保局、医院、学校,她已经不胜其烦,也不愿意再为了几万块钱和学校对簿公堂,就放弃了主张权益。

她女儿后来跟我说后悔当初不听我的忠告,七七八八算下来,她损失了有小十万,而且事儿办的还这么憋屈。如果当时要求学校按规定入社保,很简单的事。

所以,奉劝大家一定要跟单位签合同交社保。这五险,每一种都有他自己的作用,从各方面保障你的权益,必须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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