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
湖南桑植县某中学
举行高考冲刺百日誓师大会
一名高三学生代表
激情澎湃的发言燃爆全场
“没有人是生来的弱者
没有人是命定的草箭”
“我们可以不成功
但是我们绝对不能后悔”
“凌晨6点的校园真的很黑
但600多分的成绩真的很耀眼”
......
听到这些话语,很难不被鼓舞
但有网友的关注点却走偏
全程都盯着她的表情
有人说她咬牙切齿的样子难看
一些评论格外刺耳——

同时
一则晒微博收益的博文
引发广泛关注
该博主晒出收益
甚至声称
“多骂点,给我赚点广告共享”

一时间
该微博引发网友“众怒”
不少网友喊话@微博管理员
呼吁尽快进行处理
2月27日
@微博创作者广告共享计划发文称
对上述消息进行核实后发现
该博主使用了虚假图片夸大收入
蓄意引导负面舆论

此博主近10天总收益为20.64元
入驻至今每日平均收益为5元
不存在单日分成783.11元的情况
目前
该用户因违反《微博社区公约》
现已处于禁言状态
并被永久剔除出广告共享计划名单
及没收违规收益
截至目前
@微博创作者广告共享计划
提到的博主账号
因用户自行申请关闭
现已无法查看

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等相关规定
站方共清理相关违规内容 116条
并对 87个 违规账号
视程度予以阶段性禁言的处置
与此同时
@微博创作者广告共享计划
配发的图片显示
上述博主在关号前
发布的网暴未成年人的视频
正是这名高三学生
对于女孩的仪态、表现
也有其他的网友表达不同看法
“文静也好,中二也好
歇斯底里也好
都是这个年纪孩子的正常状态”





女生父亲接受媒体采访
提起女儿,言语间也满是骄傲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
做作业从来不需要督促”





2月28日下午
桑植县一中校长王兴辉称
被网暴女孩符某近两天学习状态不错
没有受到影响
桑植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
当地网信和公安部门也已介入调查此事
“考虑可能影响孩子学习
我们已对被网暴女孩和在校学生
进行心理疏导”
用法律应对网络*力暴**
这段时间
一篇专门讲述“如何应对网暴”的帖子
在网上热传
帖子称
面对网暴要举起法律*器武**
并详细列举了如何收集证据和起诉的办法

“如何应对网暴”的帖子内容
该网帖获得了1万多人的转发
不少网友表示“有用”“收藏”了
那么,它的内容是否有效?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认为
“这名网友整复杂了
又是要公证固定证据
又是要找平台提供证据
最后才去法院起诉
其实这些事情可以一步到位”
“如果是民事起诉的话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将网暴者列为第一被告
控告其侵权
将平台列为第二被告
控告其没有尽到审核义务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
法院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向法院提供
侵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
这样也更便于被网暴的被侵害人维权”

“同时,如果网暴情节严重可能涉嫌犯罪的
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也规定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辱侮**罪、*谤诽**罪)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
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因此法院可以帮忙搜证”
张公典律师也指出
如果对方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
发布受害人的行踪轨迹、身份证号码
账号密码、财产状况
等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也可能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被侵害人可以保存
相关侵权帖子、内容后
及时与网络平台联系要求删除、封号
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就胜诉之后的执行问题
张公典律师也表示
帖子描述的过程过于复杂
“如果网暴者涉及刑事案
会由公安机关进行移交执行
如果是民事案件
胜诉后可由受害者依据判决申请执行
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以及支付赔偿金
如对方拒不履行,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查封扣押冻结其名下财产
甚至将对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其高消费等”
来源: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ID:gqtzy2014)综合整理自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报”(ID:zqbcyol)、“法治日报”(ID:fazhiribaoxinwen),观察者网,湖南电视台,抖音@桑植发布,微博@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