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00金手镯 (6800元买的金镯)

河南开封的韩先生近期遇见了一件烦心事,原来,他在妻子过生日时去某大商场商场一个金店买了一只价值6800元的金手镯,在和金店营业员交流时,对方称金手镯是15.9克,但是他把金手镯拿回家之后,妻子拿到手里掂了掂,她告诉丈夫,这明显不够15.9克,于是他们找到了一台电子秤,称了一下,果然这只手镯才7.2克。

6800买金镯,7300元买15克黄金手镯

韩先生此时意识到自己被店员骗了,于是他带着妻子急急忙忙的赶到了那家金店,向卖家讨要一个说法。但是对方的回答让他们夫妻俩大跌眼镜,那名女售货员狡辩说她从来没有说过这个手镯是15.9克。

就这样,双方僵持了很长时间,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于是,韩先生求助了媒体的记者来帮忙。媒体记者随韩先生再次返回到这家金店,此时,金店经理叫来了出售给韩先生镯子的售货员,此售货员还是一口否定自己说过这只镯子的重量,但是她又给韩先生夫妻和记者来一个专业的讲解,说她们店里有两种黄金手镯,一种是老工艺的,按克价出售,另一种是新工艺,也就是五级工艺,按一口价出售,而韩先生买的就是五级工艺按一口价出售的,她自己从来没有说过克数的话,更没有提过15.9这个数字。但是韩先生一口咬定自己肯定听店员说过克数15.9的话,此时,他们双方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这个事件再次陷入僵局。

6800买金镯,7300元买15克黄金手镯

记者和韩先生夫妇走出金店之后,记者想到了一个办法,她叫来自己的朋友假扮成顾客来摸一下底,并且全程隐蔽录像。黄金销售员在推销这款手镯时就是避开实际克数不说,但是她却说这只手镯可以折算成15.9克的其他黄金首饰。录像可以证明此黄金店铺确实使用这这种销售话术来避开此谈论此商品的真实克数。当店铺经理和售货员看到记者的录像时哑口无言了,他们表示可以立刻给韩先生按当天黄金价格兑换6800元相应克数的黄金首饰。至此 这件事情算是结束了。

在这种情况下,黄金销售员故意用销售话术来套路消费者,一般来说,金店里销售的黄金首饰有两种,一种是按克卖的,克数虽多,单总价不高,一种是按一口价出售的,款式较好,重量轻,但是总价较高。在销售第二种黄金首饰的时间销售员故意对商品实际重量避而不谈,而是利用销售话术说可以兑换相应克数的其他黄金首饰等等,消费者听到这样的话一般都能被他们套路成功。

6800买金镯,7300元买15克黄金手镯

有人说这是店员的一种推销术,其实不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这样做对消费者就是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从事下列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不得以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店员给消费者的信息是,如果买这个金手镯,以后可以兑换15.9克黄金。实际上,消费者只能按照克数兑换7.2克黄金。可以说,店员的虚假宣传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如果商家不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那么这样的行为属于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相关赔偿。

6800买金镯,7300元买15克黄金手镯

黄金饰品本身是具有保值功能,但是克数是黄金首饰保值的重要因素。我们普通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如果我们对克数有要求,一定要向售货员问清楚,要求他们当场称重,并在购物小票上体现克重数字,避免出现本案类似情况。

对此,您怎么看呢?

欢迎大家来到评论区留言互动,您的点赞和关注就是给小编莫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