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资格:申报人必须是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自主择业的*转军**干部或*员复**干部。
二、申报资料:
1.借款申请书(包括创业项目概况、市场分析、人员构成、借款原因、申请借款额度、还款计划、本人签字承诺等主要内容)
2.个人申请创业担保*款贷**审核表(附件1)

3.创业*款贷**考察评估报告(附件2)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名称、经营地址必须与店铺招牌名称及地址相统一)、专业合作社提供合作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专业合作社的养殖户可以提供镇、村两级证明)
6.借款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证名、字需一致)
7.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优先办理)
8.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9.创业*款贷**担保人审核表(附件3),借款担保人2人,指男57岁以下(女52岁以下,其中工人47岁以下)信用良好且未担*过保**创业担保*款贷**的县财政供养人员。担保人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工资明细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本人《个人信用报告》、身份证、户口本、工资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各证名、字需一致)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一式两份。
三、*款贷**金额:8-10万元;
四、*款贷**期限:两年,免息
五、办理地点:如需咨询或申请,请到县政务大厅二楼(人社局)窗口申请办理。
来源:sd退役军人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