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457线石渠至洛须段改建工程 (202省道至让水湖公路开工)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公路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5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21〕28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公路工程

2.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盐池县境内,为普通省道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盐池县南梁村省道 202 线与省道 307 线平面交叉处,路线终点位于省道 202 线与国道 338 线 T 型交叉处。路线全长 27.619km。

2.3工程概况: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项目位于盐池县境内,路线全长27.619km,设计速度80 km/h,路基宽12 m,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新建路面结构:上面层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 6 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为 36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 20 厘米级配砂砾,路面总厚度 66 厘米。 补强路面结构:上面层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 6 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为 22—32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路面总厚度为 32—42 厘米。本项目未设置桥梁,全线共设置涵洞 10 道。其中,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1 道,钢波纹圆管涵 9道。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详细工程内容见图纸资料。

2.5计划开工期:2021-9-20至2022-9-20,计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公路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按类分组,随机分配标段;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一个组(A组)。其中1标段: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公路工程K29+420-K44+000段,全长14.58公里;2标段: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公路工程K44+000-K57+038.970段,全长13.0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