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拉网捕鱼、水中设“*魂迷**阵”……禁渔期禁止捕捞水产品,却偏偏有人目无法纪,终自食恶果。
前段时间,肇源县公安局查处两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7人被抓获。

组团拉网捕鱼
7月13日上午,肇源县义顺乡附近的拉哈湖水域上,两艘小船格外显眼,船上有人正在拉网捕鱼。
巡逻人员发现此事后,上前制止并报警。肇源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以下简称食药环侦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民警赵然介绍,他们赶到现场时,当场抓获郑某东、姜某军等6名犯罪嫌疑人,发现6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现场扣押两艘带发动机的渔船及一张长约500米的渔网。
经过调查,民警还原了郑某东等6人捕鱼全过程。
郑某东等人是大同区某村村民,因为串门相聚到一起,有人提出去捕鱼,娱乐的同时,也能尝尝鲜。
下水之后,几人沿着水面一直进入肇源地界,然后三人乘坐一船,开始拉网捕鱼。被发现时,几人捕了约10公斤左右的小白鱼。
经讯问,郑某东、姜某军等6名犯罪嫌疑人,对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郑某东、姜某军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涉案渔获物已交由水产部门做放生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插竹竿设“*魂迷**阵”
早在6月30日,肇源县义顺乡一渔民王某友,明知禁渔期禁止捕捞水产品,但其仍在拉哈湖设置陷阱捕鱼,而且还是采用禁用的捕鱼方法“*魂迷**阵”,进行捕鱼。
“检查过程中发现此事,发现这个‘*魂迷**阵’已设置有一段时间了。”民警介绍。
民警在现场发现,距离岸边20余米处,水面上露出多根竹竿,用以迷惑他人。
经过侦查,渔民王某友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后将其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友承认自己在禁渔期、禁捕区采用禁用的捕鱼方法“*魂迷**阵”捕鱼,用以售卖赚钱。现场起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约4公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友,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禁渔期捕鱼将严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早在4月8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就下发了禁渔期通告,在全省范围实行禁渔制度。
警方提醒,在不少“捕鱼达人”心里,捕鱼不过是“爱好”,认为在禁渔期被抓到也没事,而事实上,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请捕鱼爱好者依法依规开展捕鱼活动,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民警说,禁用的工具指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禁用的方法指禁止采用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