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互相看手机的秘密 (情侣互看手机发现不为人知的秘密)

相信大家都知道,周扬青和罗志祥分手的起因就是因为周扬青看了罗志祥的手机。

他们在一起九年了,罗志祥不止一次告诉周扬青,不要看他的手机,因为情侣之间最重要的就是相互信任。周扬青信了九年,但她还是忍不住看了。

八卦我们都看了那么多了,瓜也吃了不少了,那我们今天就来谈谈对象手机里的秘密吧!

在全民上网的今天,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网络,只要有网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可以获得便利。小小的一部手机,不再是最传统用来通讯的工具了,而是成为了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

想知道对象有没有出轨,查对象手机便是最快捷的方式。

很多情侣、夫妻都有互相告知锁屏密码或者设置通用指纹的习惯,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代表信任,而这也成了发现秘密的通过密码。

就像近两年说的那句话一样:几乎没有人可以从对象的手机里笑着走出来。

例如,某天对象告诉你加班,但你打开打车软件后,发现那天,他其实打车去了个酒店……

再例如,外卖软件、购物软件突然多了一些其他的收货地址……

细极思恐。

虽然出轨的那一方,可能会删除掉这些记录,但总有一些会忘了删,而且有些记录就算删除了也有可能在别的地方找到。

因为一旦走上了离婚诉讼的道路,律师是可以持法院调查令到腾讯财付通和支付宝公司调取完整的流水。那些只要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绑定银行卡支付的都可以查出来。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夫妻查对方手机并查出了点东西,那这些证据可以作为对方出轨的证据吗?

在实务操作中,只要证据属实,法院就会依法采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当然,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总结了几种手机上查对方的方法:

1、亲口承认

妻子和丈夫对话(当面或者打电话),丈夫承认出轨的情况,妻子录音,无论丈夫是否知道妻子录音,都没侵犯丈夫的隐私。因为双方是指正常对话,而且妻子有配偶知情权。

2、出轨方和小三的联系记录

妻子在丈夫的手机、微信、电子邮箱、QQ空间截取了丈夫与第三者的文字语音记录、照片等信息,可以采用截屏、拍照、录视频等方式固定。

通常妻子是私下查看甚至破译密码,证据并不因此丧失合法性。因为妻子如果不通过这种方式,无法取得丈夫的出轨证据。

3、出轨方发布信息

丈夫在微博、QQ空间、朋友圈等发布的与第三者的合照或相关的信息,如果是“公开可见”或者一定程度上公开可见的,那么就不是丈夫的隐私(其主动公开)。

即使丈夫设置了加密或者“仅自己可见”,妻子通过进入丈夫的手机或登录网络而获悉,也没有侵犯丈夫隐私,道理如上。

4、通话清单

有妻子持结婚证、丈夫的身份证,到通讯运营商处打印了通话清单(各地各运营商规定不一),或者是知悉配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网上的系统,获取了通话记录等数据。

通话记录可以反映对方号码、通话时间、时长、频率。通话记录无法反映通话内容,本身不能直接说明什么问题,但能证明配偶与某一个号码密切联系,或者是每次通话时间特别长,有可疑之处。

5.消费记录

购买女*用品性**或服务(如女性品牌的服装、化妆品、美容院消费)等,但这些是间接证据,必须顺藤摸瓜找到其他证据才能认定丈夫出轨。

令人爱不释手、须臾不离的手机,既是亲密关系沟通的桥梁,又埋下劈腿的不定时*弹炸**。

配偶之间,隐私权的边界在哪里,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是,鉴于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且出轨方是偷偷摸摸极力隐瞒的,为了保护伴侣的利益,要赋予其一定的调查“权力”,所以常规的调查手段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