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政斗镇墓兽铭文“菊以席弄”微言隐义

“菊以席弄”反映御史大夫张中道德高尚、务于农政、连升三级,以及御史执法。

01 张中道德高尚、清正廉洁

1、菊,系古代有梅兰竹菊四君子之谓

因此,春兰秋菊,自古受到中国人民的珍爱。早在屈原《九歌.礼魂》篇中就已有“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的句子。古人赞美兰菊,并不仅仅由于其花朵的娇美,更主要的是因为兰菊身上寄托着人们美好的情感。

《周易.系辞上》说:“同心之言,其臭(香)如兰”,意思是说同心同德的话语,就像兰花一样芬芳。《孔子家语.在厄》:“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谓穷困而改节。”这是赋予芝兰以君子的商洁情操。

而菊花更有“五美”之说,钟会《菊花赋》:“菊有五美焉:黄华童悬,准天极也;纯黄不杂,后土色也;早植晚登,君子德也;冒霜吐颖,象劲直也;他中轻体,神仙食也。”这“五美”寄寓着人们所向往的高雅和真淳。

当人们把自己的美好情感移注到兰花和菊花身上时,那么他对兰菊的褒扬实际上就是对美好人格的赞美。《艺文类聚.卷81》所载晋宋时期王叔之的《兰菊铭》就是如此的好文:“兰既春敷,菊又秋荣。芳薰百草,色艳群英。孰是芳质?在幽愈馨。”

张中政斗镇墓兽铭文“菊以席弄”微言隐义

古代香草美人法,比拟忠贞之士,比喻高尚的节操,比喻美好的事物。在文字修辞手法上,有一种比兴。比兴用法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广泛应用。如屈原在《楚辞》中,多次以香草如春兰、秋兰、幽兰、石兰等,或以生长的环境、或以季节而名之,来象征和比喻忠贞之士,比喻高尚的节操,比喻美好的事物。甚至在修辞学上叫做“香草美人法”。

2、从道德方面看,菊,通鞠,指清贫、清廉、高洁

春兰秋菊,自古受到中国人民的珍爱。早在屈原《九歌.礼魂》篇中就已有“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的句子。古人赞美兰菊,并不仅仅由于其花朵的娇美,更主要的是因为兰菊身上寄托着人们美好的情感。

《周易.系辞上》说:“同心之言,其臭(香)如兰”,意思是说同心同德的话语,就像兰花一样芬芳。《孔子家语.在厄》:“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谓穷困而改节。”这是赋予芝兰以君子的商洁情操。

而菊花更有“五美”之说,钟会《菊花赋》:“菊有五美焉:黄华童悬,准天极也;纯黄不杂,后土色也;早植晚登,君子德也;冒霜吐颖,象劲直也;他中轻体,神仙食也。”这“五美”寄寓着人们所向往的高雅和真淳。

当人们把自己的美好情感移注到兰花和菊花身上时,那么他对兰菊的褒扬实际上就是对美好人格的赞美。《艺文类聚.卷81》所载晋宋时期王叔之的《兰菊铭》就是如此的好文:“兰既春敷,菊又秋荣。芳薰百草,色艳群英。孰是芳质?在幽愈馨。”

古代香草美人法,比拟忠贞之士,比喻高尚的节操,比喻美好的事物。在文字修辞手法上,有一种比兴。比兴用法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广泛应用。如屈原在《楚辞》中,多次以香草如春兰、秋兰、幽兰、石兰等,或以生长的环境、或以季节而名之,来象征和比喻忠贞之士,比喻高尚的节操,比喻美好的事物。甚至在修辞学上叫做“香草美人法”。

《史记. 原列传》引述屈原《怀沙》云:“冤结纡轸兮,离愍之长鞠。”《集解》王逸云:“鞠,穷。”这里似乎也比喻张忠一生恭敬清廉。与下文“不好鱼山”正相应合。结合张中镇墓兽底铭 “天命钦敬”,也与史实中所载少府张忠与司隶校尉王骏共同劾奏丞相匡衡贪污相应证。同时隐喻和反衬出张忠廉洁奉公的高洁行为。正因如此,汉成帝才委以少府皇帝私属官,替汉成帝管理皇室财政大权。

张中政斗镇墓兽铭文“菊以席弄”微言隐义

3、菊,通鞠,指鞠躬尽瘁、恭敬谨慎

鞠躬,弯身,匐匍,表示恭敬、谨慎。鞠躬请安、低头,弯腰或屈膝以表示尊敬、屈从或羞愧。后引申为不辞辛苦,勤劳国家。如鞠拱(弯曲着身子);鞠躬踧蜡(弯着腰,显出恭敬不安的样子);鞠穷(鞠躬)。结合张中镇墓兽底铭 “天命钦敬”,隐喻和反衬出张忠,孝忠汉室,鞠躬尽瘁、恭敬谨慎的高洁行为,引领下文“花色酒三”,并与之相对应。正因如此,汉成帝才委以少府皇帝私属官,尽心为汉成帝管理皇室财政大权。

《楚辞》云:“块兮鞠,当道宿。”

《论语.乡*党**》云:“入公门,鞠躬如也。”

《韵会》鞠躬也。

《仪礼·聘礼》执圭入门鞠躬焉,如恐失之。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敦厚慈孝,讷于言,敏于行,务在鞠躬,君子长者。”

《史记.滑稽列传》云:“若亲有严客,(淳于)髡帣(juàn) 韝(gōu)鞠跽,侍酒于前。”《集解》鞠,曲也。即鞠躬。

《汉书.冯奉世传赞》云:“宜乡侯参(冯参)鞠躬履方,择地而行。”

诸葛亮《后出师表》云:“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

02 菊有黄华,菊华酒,隐喻农政丰收。

1、菊华黄华,比附春务蚕桑,喻勤于春种夏秋收,务于农事,合于农时

即华丽的菊黄色,亦如现在我们所说的“秋天里大地一片金黄”。喻秋天丰收,秋收冬藏。因为,古代将衣食视为第一大政本务,现代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这里比喻张中在东平国勤于国事,务于农时,合于农时,成绩显著,为朝廷所欣赏,从而成为汉成帝的宠幸席弄之臣,并调任皇家私属官少府,为皇室掌官山泽园及税赋收支。

《礼记.月令》云:“季秋之月(八月)…鞠有黄华。…是月也,申严号令,命百官贵贱无不务内,以会天地之藏,无有宣出;乃命冢宰:农事备收,举五榖之要,藏帝藉之收于神舱,祗敬必饬。”

湖南大学陈戍国教授《礼记校注》云:“(唐)孔(颖达)疏联系《月令》记季秋之月‘鞠有黄华’句,谓‘与桑同色,又当桑生之时,故云黄桑之服。’《释文》也说‘鞠如菊华’。”

《淮南子.时则》云:“季秋之月…菊有黄花,豺乃祭兽戮禽。”

刘歆《西京杂记》云:“九月九日饮菊华酒。令人长寿。菊华舒时。幷采茎叶杂黍米酿之。至来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饮焉。故谓之菊华酒。”

《山海经.中山经》云:“其上有木焉,名曰黄棘,黄华而员叶,其实如兰,服之不字(生)。”又云:“其上有桑焉,大五十尺,其枝四衢,其叶大尺余,赤理黄华青柎,名曰帝女之桑。”

2、菊,通鞠,即鞠养、鞠爱。引申为提携鞠养、拔擢宠爱

如鞠养(抚养);鞠育(教育抚育)。养育,抚养:鞠育。鞠养。引申为提携鞠养、拔擢宠爱。这里借指张中任东平国相,尽心辅佐东平王刘宇。隐喻张中任少府,掌管皇室财政供养,积极为皇室筹措酎金和“赞币”,尽心侍奉西汉皇室;在家中悉心抚育子女,辟举孙宝授儿张鱼经学。

史实是张中一年360天内连升三级,由东平相到九卿少府,再到三公御史大夫。

先秦辞书《尔雅.释言》云:“鞠,生也。”

西汉扬雄《方言》云:“鞠,养也。……陈楚韩郑之间曰鞠。”

《尚书·盘庚》云:“鞠人谋人之保居。”

张中政斗镇墓兽铭文“菊以席弄”微言隐义

《诗.小雅.蓼莪》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又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毛传云:“鞠,养。”郑玄笺:“育,覆育也。”

《汉书郑崇传》云:“欲报之德,皞天罔极。”

《颜氏家训.后娶篇》云:“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少府是朝廷九卿之一,属皇帝的私府,掌山海地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供皇帝享用。西汉时将国家公田收入和皇帝苑园山泽收入分开,公田收入属大司农。东汉时掌管宫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等。据汉《酎金律》,诸侯王国在朝请时,对天子皇帝有三种贡献:酎金、赞币、献费。详下文《席荐待召、席珍待聘,席弄之臣》。

一种是献费,根据王国户口数而定,人岁六十钱,制与郡同,是郡国从算赋中提交朝廷的人口税。一种是聘币,乃诸侯王私人对天子的贡礼,原为苍璧,价值不过数千,汉武帝改为以皮币荐璧,价值四十万。一种是酎金,即助祭费。是诸侯王在参与祭祀宗庙时,所贡醇酒和黄金以次充好,不够成色者,构成“酎金”罪,给予削地免除封国的处罚。

刘歆《西京杂记》云:“汉制宗庙。八月饮酎。用九酝太牢。皇帝侍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一曰九酝。一名醇酎。”《汉金布令》云:“诸侯各以民口数,率千口奉金四两奇,不满千口至五百口亦四两。”

03 军事方面:蹋鞠、蹴踘军事训练

1、菊通踘、鞠,蹋鞠、蹴踘,又叫“蹴圆”、“筑球”、“踢圆”等。

“蹴”和“蹋”都是踢的意思,“鞠”、“踘”是球名,“鞠”最早系外包皮革、内实米糠的球。因而“蹴鞠”就是指古人以脚蹴、蹋(踢)皮球的活动,类似今日的足球。

即汉代军事兼体育运动蹴踘,古代一种球类游戏,用以锻炼身体,也是一种兵战课目,相当于现代的足球。春秋以前,贵族子弟入学的课程有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礼有大射、乡射;乐有军乐,射御除了田猎之外,也都是作战技术之类,其中蹴(蹋)鞠就是最主要的形式之一,为军事科目,只有书、数才为数学计算、文字典章等民政知识。据史料记载,早在战国时期汉族民间就流行娱乐性的蹴鞠游戏,而从汉*开代**始又成为兵家练兵之法,宋代又出现了蹴鞠组织与蹴鞠艺人,清*开代**始流行冰上蹙鞠。因此,可以说蹴鞠是中国古代流传久远、影响较大的一朵体育奇葩。

蹴鞠一词最早见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书中记载:西汉时身为“安陵阪里公乘”的项处,因迷恋“蹴鞠”,虽患重病仍不遵医嘱继续外出蹴鞠,结果不治身亡。其后蹴鞠一词在《汉书》中多次出现。

汉以前的战国,称古代足球为“蹋鞠”。《战国策·齐策》中记载齐国首都临淄人的生活时说:“临淄之中七万户……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这段话后来也在《史记·苏秦列传》中出现过。是说富裕起来的临淄,市民有很多文体活动,包括吹奏、击打、弹拨乐器,斗鸡、赛狗、下棋和踢球。这些史料表明,战国时期的齐国都城临淄,蹴鞠已发展成一种在民间广为盛行的娱乐方式。

张中政斗镇墓兽铭文“菊以席弄”微言隐义

汉代蹴鞠、蹋鞠

两汉三国蹴鞠:两汉三国时期,蹴鞠发展较快。首先,娱乐性蹴鞠得以继承。有“康庄驰逐,穷巷踏鞠”,“上以弓马为务,家以蹴鞠为学”的记载。其次,出现了表演性蹴鞠。表演性蹴鞠是在鼓乐伴奏下进行以脚、膝、肩、头等部位控球技能的表演。从汉画像石上所描绘的蹴鞠表演看,有单人蹴鞠、单人蹴2鞠、双人边击鼓边蹴鞠等形式;有足踢、膝顶、双腿齐飞、单足停鞠、跃起后勾等技术动作。有人称之为“蹴鞠舞”,是百戏中的重要节目。

后来出现了竞赛性蹴鞠。这种蹴鞠一般设有鞠场,鞠场呈长方形,一般为东西向,设有坐南面北供观赏的大殿,四周有围墙,称为“鞠城”。具体的蹴鞠方法在东汉李尤的《鞠城铭》有所说明:“圆鞠方墙,仿象阴阳。法月冲对,二六相当。建长立平,其例有常:不以亲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犹然,况乎执机!”

蹴鞠开始用于军中练兵。刘向《别录》中说:“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才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蹴鞠除象征“兵势”、有训练武士的作用外,也用于丰富军中生活,使战士保持良好的体力和情绪。“今军无事,就使蹴鞠”,就是后者的反映。汉代班固把古代足球列入兵家技巧类,并称:“以立攻守之胜者也。”唐朝颜师古注:“蹴鞠,陈力之事,故附于兵法焉。”

《史记.苏秦列传》云:“临菑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集解》刘向《别录》云:“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或曰起战国之时。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索隐》之《别录注》崔豹云:“起黄帝时,习兵之势也。”

《史记.卫将军鳔骑列传》云:“鳔骑尚穿域蹋鞠。”《集解》徐广云:“穿地为营域。”

《索隐》穿域蹵鞠。鞠戏,以皮为之,中实以毛,蹵蹋为戏也。刘向《别录》云“蹋鞠,兵势,所以陈武事,知有材力也。”《三仓》云“鞠毛可蹋以为戏,”故云戏鞠。《正义》按:《蹵鞠书》有《域说篇》,即今之打毬也。黄帝所作,起战国时,程武士,知其材力也,若讲武。《霍去病传》注:“穿城蹋鞠”。

西汉桓宽《盐铁论.刺权》云:“隆豺鼎力,蹋鞠斗鸡。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骠骑尚穿域蹋鞠。”又“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

西汉刘向《别录》云:“蹋鞠,兵势也,康庄驰逐,穷巷蹋鞠。所以练武士,知也材也,皆为嬉戏而训练之。今军士无事,得使蹴鞠。”《七略》云:“蹋鞠,其法律多微意,皆因嬉戏以讲练士,至今军士羽林无事,使得蹋鞠。”

西汉刘歆《西京杂记》云:“太上皇(刘邦父)徙长安居深宫。凄怆不乐。高祖窃因左右问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踘。以此为欢。”

张中政斗镇墓兽铭文“菊以席弄”微言隐义

《汉书.东方朔传》云:“初,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太主,堂邑侯陈午尚之。午死,主寡居,年五十余矣,近幸董偃。……郡国狗马蹴鞠剑客辐凑董氏(偃)。常从游戏北宫,驰逐平乐,观鸡鞠之会,角狗马之足,上(汉武帝)大欢乐之。”

2、张中从小陪伴“皇太孙刘骜(汉成帝)蹴鞠及“菊(鞠)以席弄”关系。

(1)鞠稚,即稚嫩,比喻年少,年轻。

一者表示张中从小作少史、郎官,随侍祖父张嵩在宫中陪伴太子刘骜读书蹴鞠,从而博得汉成帝的宠幸席弄大臣,由郡国地方官东平相到皇帝近臣皇家私属财政官朝廷九卿少府,再到三公御史大夫,一年360天内连升三级。 详下文《张中与汉成帝关系问题》。二则表示汉成帝怀念张中得年早逝(前53年—前23年,30岁)。

《尔雅.释言》云:“幼、鞠,稚也。”《尚书.诰》云:“兄亦不念鞠子哀。” 《尚书·康王之诰》:“无遗鞠子羞。”《传》:“鞠子,稚子。”《诗经.齐风.南山》云:“既曰告止,曷又鞠止?”《太傅胡广碑》云:“鞠推息于官曹,刑戳废于朝市。”

(2)汉成帝喜好蹴鞠。

西汉刘歆《西京杂记》云:“成帝好蹴踘。群臣以蹴踘为劳体。非至尊所宜。帝:‘朕好之。可择似(相同爱好者)而不劳者奏之。’家君(刘向,刘歆父)作弹棋以献,帝大悦,赐青羔裘,紫丝履,服以朝觐。”说明汉成帝从小贪玩,喜好蹴鞠,还要刘向博棋。

(3)张中从小陪伴皇太孙刘骜读书及蹴鞠关系,其宠幸席弄在政事。

张中和张放虽然都是汉成帝的宠幸席弄之臣,但二人的区别在于,张中为汉成帝前期(前33年-前23年)贤者仁人叫席弄,张放为汉成帝后期(前20年之后)乖者叫佞臣。

《汉书.佞幸传》云:“汉世衰于元、成,坏于哀、平。哀平之际,国多衅矣。主疾无嗣,弄臣为辅,鼎足不强,国栋微挠。一朝帝丧,奸臣擅命,董贤缢死,傅流放,辜及母后,夺位幽废,咎在亲便嬖,所任非仁贤。故仲尼著‘损者三友’,王者不私人以官,殆为此也。”

其中“主疾无嗣,弄臣为辅”,“主”指人主,即汉元帝、汉成帝;“疾”,指汉元帝体弱多病;“无嗣”,就是无子,无后代继嗣。据说汉成帝曾有三子,但均被赵飞燕、赵合德所害或夭亡。

“弄臣为辅”,就是被汉成帝宠幸席弄的朝廷大臣,包括朝廷三公大臣:如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王凤(成帝舅)、御史大夫张忠(张良八世孙)、尹忠;丞相匡衡(成帝老师)、王商(宣帝舅子)、张禹(成帝老师)、富平侯张放(成帝姑表)、淳于长(成帝姨表)等。

弄臣,是一个中性词。但由弄臣的行为后果所形成的历史评价却并不一样,有忠臣、权臣、庸臣,贼臣、篡臣、贪臣等。其中,王凤系权臣,乐昌侯王商、张中系忠臣;张禹、尹忠系庸臣,张放(成帝姑表兄弟,姑姑敬武公主之子)系佞臣。匡衡、淳于长(成帝姨表兄弟,姨妈王君侠之子)系贪臣,后来的王莽(成帝舅表兄弟,二舅王曼之子)系贼臣、篡臣。

张中政斗镇墓兽铭文“菊以席弄”微言隐义

王莽

(4)张中镇墓兽铭文“菊以席弄”补佚张中与汉成帝的宠幸席弄关系

史籍并未记载少府、御史大夫张忠与汉成帝的关系,但从张中政斗镇墓兽铭文“友好、辅臣”以及“菊以席弄”等铭文所反映的“席宠、弄臣”来看,张忠与汉成帝关系确实不一般,甚至可以说,张忠是汉成帝在政治清明与昏君之间的分水岭。

汉成帝前期,比较信任汉宣帝留下的一帮清明重臣,在席宠弄臣张忠、以及丞相王商乐昌侯的辅佐下,政治还是比较清明和勤政的。但到中后期,则偏重于汉元帝皇后王政君外戚五侯,尤其是王氏集团王凤、王音、王莽等兄弟子侄五侯七人把持朝政,特别是在佞臣张放、淳于长的教唆下,逐渐走向荒淫堕政,并在太皇太后王政君的导引下,最终导致王莽篡汉。

菊,古通鞠,指蹴鞠,即古代足球。又指鞠养(抚养);鞠育(教育抚育)、鞠爱。养育,抚养:鞠育。鞠养。引申为提携鞠养、拔擢宠爱。这里借指张中任东平国相,尽心辅佐东平王刘宇。隐喻张中任少府,掌管皇室财政供养,积极为皇室筹措酎金和“赞币”,尽心侍奉西汉皇室;在家中悉心抚育子女,辟举孙宝授儿张鱼经学。

弄,即弄臣。席弄与席宠同义,就是说,张中是汉成帝在政治政事上的宠幸大臣,在前29年到前28年初,一年之内,得到汉成帝的连续提拔拔擢和鞠爱,连升三级,由东平相,到九卿少府,再到三公御史大夫。

(5)“曾似系抱”与“菊以席弄”相接榫对应。

系,微小,幼小;低微,低职、小官。一是指年龄上微小的时候;二是指身份和职位低微的时候。《广雅.释诂》云:“系,微也。”

曾,这里指曾祖。张中曾祖张乘,在汉宣帝时封阳陵公,由清河徙往都长安守景帝陵。元帝时任御史丞,太子太傅,辅佐汉成帝。祖父张嵩,东郡太守,后任汉元帝侍中。此时,年少张中随侍祖父张嵩在宫中陪太立刘骜读书并蹴鞠。菊通鞠,即古代蹴鞠。

“菊以席弄”说明张忠从小就受到汉成帝做太子时的“宠幸”。而从鞠、蹋鞠、系捊等意义来说,进一步说明张忠在其爷爷张乘任汉宣帝侍中之时,就常随侍长安宫中,并作为太子刘骜的“蹋鞠”玩伴,也是情理之中。联系下半句“席弄”,更加说明这一点。

清袁枚《随园随笔·古官尊卑不一》云:“ 秦汉侍中本丞相史,不过掌虎子、捧唾壶等事。“虎子”就是皇子皇孙进行军事训练的别称。意即像老虎那般威猛雄壮,发扬祖先基业。所以汉宣帝为其孙(汉成帝)取为“骜”,就是这个意思。其实早在汉武帝时期,武帝姐姐平阳公主的家奴兼马车夫(后来又下嫁为夫)卫青(武帝夫人卫子夫同母异父之弟)及其外甥霍去病从小就与汉武帝随侍宫中,陪其狩猎练兵。武帝娶了卫青的姐姐卫子夫,卫子夫也娶了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

04 鞠狱、鞠理、鞠按、鞠治

1、在古代,菊通鞠、鞫,即鞫谳、审告、审查、审讯、审问。

“鞫狱”,又叫正狱,即异地多人审理案件、审讯或审查。如:鞠理(审理);鞠治(问罪);鞠按(审问,查证);鞠治(审问定罪)、鞫狱。鞫狱是汉代诉讼制度用语,即进行审判和判决。汉代司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注重收集证据,除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外,还重视收集被告人的口供,而收集口供往往搞刑讯逼供。经审讯获取口供后,三日后再次审讯,目的是看此次供辞与上次是否有出入,从而使受审者有更正供辞的机会。然后,对被告宣判。

张中政斗镇墓兽铭文“菊以席弄”微言隐义

《史记.酷吏列传》云:“传爰书,讯鞫论报。”《集解》苏林云:“谓传囚也。爰,易也。以此书易其辞处。鞫,穷也。”张晏云:“传,考证验也。爰书,自证不如此言,反受其罪,讯考三日复问之,知与前辞不同也。鞫,一吏为读状,论其报行也。”《索隐》韦昭云:“爰,撄也。古者重刑,嫌有爱恶,故移换狱书,使他官考实之,故曰‘传爰书’也。”

《史记·李斯列传》云:“令鞠治之。”《史记集解》邓展云:“律有故乞鞠。高祖自告不伤婴。”《索隐》案:《晋令》云“狱结竟,呼囚鞠语罪状,囚若称枉欲乞鞠者,许之也。”韦昭曰“高帝自言不伤婴,婴证之,是狱辞翻覆也。”

《汉书.刑法志》云:“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如淳云:“廷史,廷尉史也。以囚辞决狱事为鞠,谓疑狱也。”李奇云:“鞠,穷也,狱事穷竟也。”《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云:“鞠狱不实。”

2、张中鞠狱历史事实

联系有关张忠历史典籍记载,“鞠以席弄”,这里指张忠在东平相、少府、和御史大夫任上,劾奏东平王刘宇不尊法理(前31年)、丞相匡衡贪污公田租税(前30年),前29年劾奏征匈英雄陈汤,前27年劾奏京兆尹王尊“妄言谩上”等,受到汉成帝的提拔重用。而监督百官、正风教化、鞫狱审案正是御史大夫张忠最重要的职责。

具体历史事实如下:

(1) 前31年张中在东平相上,劾奏东平王刘宇,致其削县罢苑减舆马。

《汉书.成帝纪》云:“建始二年夏,东平王有罪,削樊、亢父县。……秋,罢太子博望苑,以赐宗室请者。减乘舆厩马。” 详专题《东平国及东平王》。

(2)前30年少府张忠与司隶校尉共同劾奏丞相匡衡贪污国家公田租税,致其免职。 结果,张中由少府升任御史大夫,王骏则由司隶校尉升任少府。两人双双升职。故曰“菊(鞠)以席弄。”

(3)前29年劾奏征匈英雄陈汤翻旧案,致其流放。

(4)前27年,张中劾奏王凤提拔的朝廷重臣京兆尹王尊,遭到湖县、白马等地三老的反对。

上述几起鞠狱案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一者指前30年张忠与王骏劾奏丞相匡衡贪污;二者隐喻张中谶讳之言,也曾遭遇鞠狱、鞫凶、灾祸,前27年劾奏东郡太守王尊妄言谩上。后来王尊治河抗洪事迹被东郡民众举荐到中央,恰逢朝廷大司马大将军王凤丞相琴商与斗争白热化,张忠正劾奏王凤所提拔的王尊,触犯众怒,遭到湖县三老状告朝廷,险遭不测,最终却积郁成疾,得年早逝。

因此,联系上文分析,结合下文“露兰罹秋”,“鞠以席弄”,就是指张忠忠诚自己东平相国、御史大夫的职责,不畏权贵(王凤等),秉公断案;或者说张忠不满东平国王刘宇骄奢淫逸,恩威并施,削地治罪;之后也不满汉成帝大舅王凤专权,而迁怒于王凤的亲信王尊,触犯众怒,“秉公执法,不避权臣”是典型的汉室贤臣。但最终受到汉成帝的宠幸。类似于《左传》所记载的“晋悼宥魏绛之罪”。这就是铭文“露兰罗(罹)秋,含箭薄露,干杨(扬)祛洚,曾(增)嗣系抱,鞠以席弄”等词句的真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