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办理护照还可以再办吗 (弄虚作假取得驾驶证的罚款多少)

近日,勐海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查处一起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案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切实加强了内地居民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核工作,严格对公民出入境证件受理工作进行实质性审核调查,切实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

   案情

  假冒员工身份骗取通行证

  近日,勐海县打洛镇某门窗店法定代表人尹某到该大队提交公司企业备案材料,申办出入境通行证。民警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发现,该公司两名“员工”邓某、陈某在打洛镇长期无活动轨迹,身份真实性存疑。

  民警通过走访、询问和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经查,邓某、陈某与尹某无实际雇佣关系。3月初,双方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欲以挂靠尹某公司、假冒该公司员工身份的形式,骗取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因尹某涉嫌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该大队依法对尹某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释法

  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或触刑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骗取出境证件罪规定,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云南法制报记者 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