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省博爱县的小丽和小明,是两个好朋友。
去年7月份的一天,两人在家闲着没事干,相约到河南省焦作市寻找工作。#焦作头条##河南#

两人在焦作市星期天市场,看到有人摆个桌子,桌子边上立个牌,上面写的是招聘支付宝拉新或者是其他APP拉新的客户经理。
两人就上前询问具体是干什么的。
经摊主介绍,他们知道是招人去干地推拉新的。#手机#
所谓地推就是地面推广,就是到村庄或者人流密集的地方摆摊,然后给老百姓推广一些APP让他们注册。每注册成功一位,地推人员可以赚取APP的后台佣金。
两人觉得这个工作挺轻松的,就想着干干试试。
于是小丽和小明就开始做起了地推人员。

两人到村子或集镇之后,摆个桌子,放点食用油、盐、醋等小礼品,用小喇叭喊“拿手机号身份证来领礼品了!”,吸引居民围观。
然后要求居民拿着自己的手机号注册手机APP,注册成功可以免费领取礼品。
刚开始,他俩干的都是支付宝、淘宝、京东等正规平台的拉新活动。
在地推的过程中,有人推荐他们帮忙实名认证手机号码,说注册成功一个号码可以赚取15元钱。
两人觉得干这个挣钱快,并且和地推业务并不冲突,两人就连带着干起了手机号码实名认证这个事了。
两人在地推的活动中,又增加了一项业务。
居民在注册APP时需要人脸识别。在app注册完成后,两人会将居民的身份证放在读卡器上面,然后用上家发送来的工号和密码,登陆上*载下**好的营业厅APP,然后以刚才注册APP人脸识别失败为由,再让居民来一次人脸识别,偷偷用居民的身份信息来实名认证手机号。
实名认证成功以后,两人就给居民发一些油、醋等小礼品。

居民只知道用自己的手机*载下**了一款app,免费领取了小礼品。
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注册了新的手机号码。
后来,给他俩提供实名认证注册手机号码业务的上家因为侵犯公民信息犯罪案发,被抓了。
顺藤摸瓜,警方找到了他俩。
两人在接办案机关电话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退缴了违法所得。
经查,小明和小丽通过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号违法所得共计4千余元。
法院认为,小丽和小明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应当以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二人主动投案,积极退赃,认罪悔罪等情节,分别判处二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小编普法
盗用身份证件罪是指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用的次数多,数量大;非法牟利数额大;严重扰乱相关事项的管理秩序;严重损害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权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犯本罪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编提醒,在现实生活中,身份证件被冒用、盗用的事件频频发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国家依法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大家一定要提高防患意识,务必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
(当事人均为化名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