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女子因视频配乐被判赔泸州老窖7万”的消息最近引发网络的关注,事情主要是湖南长沙的张女士于2020年底发布一条猫舔裸露脚趾的视频,并配有国窖1573广告的音乐,因涉嫌贬损企业名誉,被要求赔偿7万元。
我们在裁判文书网上未搜索到该裁判文书,浏览相关报道看到,法院认为女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案涉视频用猫舔裸露的脚指头的镜头配上该浓香型白酒的广告音乐和广告词,众所周知,一看到光脚,大家的感觉就是“臭”,这与“国窖1573”的浓香属性直接违背,因该视频配上了“国窖1573”的广告音乐和广告词,且视频上直接出现了“国窖1573”广告词,受众一看到该视频就会想到“国窖1573”系列酒,案涉视频内容指向明确,带有明显贬损*辱侮**原告公司产品名誉的表现。”
法院认为张女士侵权的主要理由是该视频有损害国窖公司名誉的问题,已经不属于合理使用了。从法院的认定来看,可知法院已经认定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张女士可以使用,但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即损害了国窖公司的名誉。那么我们下面主要讨论2个问题,即能否使用及是否损害了国窖公司的名誉。
1,在短视频中能否使用国窖公司的音乐、广告词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13条合理使用的情形,能适用于本案的应该是第(一)、(九)两项。第一项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本案中张女士将该视频置于公共平台*放播**,应该不属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似乎不适用;第九项是“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该项我觉得是有争论的地方。虽然张女士的视频属于免费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但不代表其不以营利为目的。我们知道现在的短视频收益主要是平台按照点击量补偿,收益非常高,但如果没有什么点击量则没有收益,那这个时候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就很难讲了,逼近目的是人的内心活动,只能通过外在行为来判断,而审判的目的是定纷止争,需要对类似活动有统一的裁判标准,不能有的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有的认定为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如何平衡著作权人和短视频创作人、短视频平台利益了,要不然中国音象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就不会在北京召开短视频平台音乐版权维权情况发布会了。
2,张女士的使用是否损害了国窖公司的名誉
法院认为张女士视频带有明显贬损*辱侮**原告公司产品名誉的表现,该认定欠妥。其实对于一款好的产品,别人怎么戏谑只会增加产品的知名度,并不会造成产品名誉的下降。除非竞争对手,一般人很难有这个目的来贬损国窖公司名誉的意图,一般人看到张女士这个视频只会感到好玩,仅此而已。国窖公司的名誉最终还是靠其产品质量来维护的,而张女士并没有贬损国窖公司的产品,同样一般人看到这个视频也不会认为国窖公司的产品就是臭。
综上,我们认为在短视频中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有很大的侵权风险,建议使用取得著作权人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