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重庆高新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
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实施对象
(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1.已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书;
2.注册地址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包括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全域,不包含西永微电园L分区7.4平方公里范围;
3.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有艺术、科技、体育等培训内容;
4.实际从事中小学生艺术、科技、体育等相关培训;
5.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或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不纳入本次核发范围。
(二)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行政区域内单独或联合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再受理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工作提醒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于7月31日前 完善并提交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报材料。9月1日前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否则将按照无证办学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咨询电话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68680987
民政科 68682619
文旅科 68680032 (文化艺术类)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68183787
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8195550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68645713 (科技类)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68182018 (体育类)
END

总编:邓晓伟丨副总编:李昊阳
主编:李童彤丨责编:王倩
编辑:雷鸣 | 通讯员:李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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