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志。为深入贯彻习*平近**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的精神,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执法、司法实际,协同盖州市公安局、盖州市人民法院制定了“同心圆”课堂学习制度,并于2023年4月17日举行“同心圆”课堂学习制度启动仪式活动。盖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昌明、盖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一震及公安干警、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永全、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佟晓红及刑事检察全体员额检察官、盖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焦仲明及法院干警出席参与研讨学习。本次活动由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司盈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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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一 解读“同心圆”课堂学习制度

除确定学习目标外,该制度还确定了成立“同心圆”课堂办公室,设立“同心圆”课堂研讨中心,建立处理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机制,并确定了各单位联络员。
环节二 公、检、法领导谈对“同心圆”课堂学习制度的看法

希望我们借“同心圆”一词的寓意,盖州市公、检、法同心同德,同心相向,着力推动提升本地区司法规范化水平,统一本地区执法标准,提升办案质量。希望我们执行好这项制度,实现地区司法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护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长治久安。

感谢长期以来检、法对公安机关工作的鼎力支持和协调配合。检察机关牵头举办“同心圆”课堂学习研讨,是将侦查监督工作进一步延伸,有利于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有很多法律问题需要探讨,“同心圆”学习制度建立以后,我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更加经常地进行探讨,对推动执法、司法能力现代化有很重要的意义。希望我们在同堂研讨中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丰硕成果。
环节三 会签“同心圆”课堂学习制度



环节四 “同心圆”课堂首次学习,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如何理解和适用追诉时效制度



环节五 盖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同心圆”课堂学习制度点评

我认为建立这个学习制度很有必要,也很及时。“同心圆”制度寓意好、制度好、契机好,是本地区公、检、法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重要契机和抓手,有利于通过学习形式解决掉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难题,解决意见分歧,有利于统一思想、统一标准,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少走弯路、不走弯路。新时代背景下,要求执法、司法机关办案精准、深入,让公平正义更有触感。只有通过这种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自我提升,才能充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通过本次活动,盖州市公、检、法就“同心圆”课堂学习制度的学习目标、学习形式达成了共识。“万事从来贵有恒,久为功者必所成”,在盖州市政法委的领导下,盖州市政法队伍将借助“同心圆”学习制度持续提高执法、司法水平,聚力以谋重,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统一政治认识,打造盖州地区执法、司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