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可以在广州办婚姻登记吗 (跨省办理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5月1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3〕34号

民政部:

你部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 北京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跨省办理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跨省办理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6月起北京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此次试点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方式

申请跨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应当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当事人可通过首都之窗或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京通”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分时段预约,在预约时间段持预约凭证及相关证件办理婚姻登记。北京市所有区已全部开通了离婚登记预约服务,预约受理日期为15日内的工作日,截止到前一天下午15:00。

证件要求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为北京的,办理结(离)婚登记,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住证过期的,应当在预约前到发证机关办理签注换发手续。

特殊情形

现役军人与经常居住地为北京市的内地居民选择在京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另一方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本市受理“跨省通办”业务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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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来源:“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