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论」股权转让系列篇(八): 股权转让合同问题
上期我们讲到了股权转让中优先购买权的相关知识,这一期由股权萍论带大家了解一下股权转让案件中必知的核心实务问题——股权转让合同问题。
一、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谋取利益,而对同一交易事项签订的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一份称为「阳合同」,用于对外,但并不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另一份称为「阴合同」,对内,真实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二、“以股权为名,行土地转让之实”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甲持有一房地产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名下有一宗未开发土地。乙为获得该宗土地与甲签订了100%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一亿元购买该股权,支付5000完后交付土地证照,付清后过户股权。此后,甲因犯非法倒卖土地罪被判刑。乙支付5000万后,甲也未交付土地证照。此后,乙因病去世,乙的继承人丙主张合同无效,要求甲退还5000万元。最终,该案打到最高院,最高院认为以转让土地所有权为目的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通过控制公司的方式开发使用涉案土地,此行为属干商事交易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的投资行为,是基于股权转让而就相应的权利义务以及履行的方法进行的约定,既不改变目标公司本身亦未变动涉案十地使用权之主体。故不应纳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审查范畴,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对该协议进行审查。据此,在无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对上述条款中的合同义务予以禁止的前提下,上述有关条款合法有效。
三、原因解析
1、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股权是股东享有的,并由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确定的多项具体权利的综合体。股权转让后,股东对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股东,取得股权。依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建设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以及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股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完全不同的权利,股权转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不同,两者不可混淆。当公司股权发生转让时,该公司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而作为公司资产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仍登记在该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的公司法人财产性质未发生改变。
2、当然,公司在转让股权时,该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值,是决定股权转让价格的重要因素。但不等于说,公司在股权转让时只要有土地使用权,该公司股权转让的性质就变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而认为其行为是名为股权转让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而无效。
四、“以股权为名,行矿山转让之实”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甲持有甲矿山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名下有多处采矿权。乙为获得采矿权,与甲签订了100%股权转让合同,约定4583万购买该股权,首付1500万,剩余款项办理完工商过户登记后支付。此后,乙方支付了首付款,双方办理了印章证照的交接。但*藏西**国土厅下发文件,说即使转让纯粹转让涉矿公司的股权,也需国土厅批准,否则合同不生效。此后,甲反悔,以国土厅政策为由,主张合同不生效,主张不再履行,遂成诉讼。最终,最高院认为,转让矿山公司100%股权,无需审批,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2、《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由于本案合作协议属股权转让性质,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情形,协议成立时即生效。《*藏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意见》不属法律法规范畴,不是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案涉合作协议的效力认定不受其约束。
五、经验总结:
1、并购双方需厘清矿业权转让与股权转让的区分标准。主要考虑矿业权人更名与否的事实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涉及探矿权转让等因素,也即矿业权转让相当于公司转让自己的一项资产,一旦转让完毕,矿业权证上的所有权人就会发生变更;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完毕后,矿业权证上的所有权人并没有发生变更。
2、受让方可以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间接取得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矿业权转让须经管理机关审批后生效,该办法对出让方的出让条件及受让方的受让方的条件都做了限制,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矿权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也需要审批后才生效,所以受让方可直接收购股权,省去繁琐的审批手续。
3、在收购拥有矿权的企业时,受让方务必要做好法律尽职调查、设计科学的公司收购合同。不但需要在国家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方面调查对收购矿业权公司股权或资产的规定,还需在地方层面上规范性文件上对前述事项是否做出了更细化更严格的规定,例如本案中,*藏西**政府做出即使转让矿业权公司股权,也需审批的约定。该规定虽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但地方政府可能会因未经审批而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