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补充赔偿责任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例)

原标题:大成资本论·资本市场违约高发背景下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讲座顺利举办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证券虚假陈述典型意义

2024年4月9日, 大成资本市场专委会、北京总所资本市场专业组与北京总所资本市场行业组成功举办“大成资本论·资本市场违约高发背景下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专题讲座。

讲座由大成高级顾问、北京总所资本市场专业组负责人张润律师开场致辞,对与会人员表示欢迎并介绍了讲座背景和主讲嘉宾,希望大家今后围绕热点,积极参与大成资本论系列活动,分享真知灼见。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证券虚假陈述典型意义

图/张润律师

本次讲座由大成顾问王天冕律师作为主讲人,以《资本市场违约高发背景下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题展开分享。王律师以某地产债券虚假陈述案为背景引入,结合《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等法律法规及“康美药业”“五洋债”等典型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对虚假陈述行为重大性、投资损失、因果关系、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及代表人诉讼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最后,王律师结合“超日债”“大连机床”等案例,分析了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的特殊性。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证券虚假陈述典型意义

图/王天冕律师

本次交流立足实务,聚焦市场热点。讨论环节,参会人员就证券虚假陈述、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会场气氛热烈,讨论氛围浓厚,讲座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