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穿短裙是“性骚扰”吗?

图书馆穿短裙是“性骚扰”吗?

近日,一张来自湖南农业大学的学生投诉图片被大量转发,事情到底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

事件起因

2018年5月15日,湖南农业大学接到了一起投诉,投诉对象为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投诉的内容是关于图书馆内女性衣着问题,这位投诉的同学在投诉信息中写道:图书馆是严肃的潜心学习场所,明文规定禁止穿拖鞋进入,而穿着超短裙、超短裤、露肩露背衣的女性对馆内男性学者属于性骚扰,严重影响了学习秩序、学习氛围。希望明令禁止在馆内男女衣着过于暴露。

图书馆穿短裙是“性骚扰”吗?

投诉图片

随后,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做出了回应:图书馆入馆须知里面第二条:文明礼貌,着装整洁,不得穿背心,吊带装、短裤衩、拖鞋入馆。近来门卫更换频繁,培训不到位,图书馆将立即整改,确保入馆者着装整洁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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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入馆须知

大家怎么看?

该事件发生后,引起来包括湖南农业大学师生、校友在内的大范围网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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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穿短裙是“性骚扰”吗?

崔同学在投诉中提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词语:性骚扰。那么到底什么是“性骚扰”?百科中是这样解释的。

图书馆穿短裙是“性骚扰”吗?

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包括通过*行为性**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它是一种不受欢迎的性注意力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

1. 身体接触

2. 非身体接触(言语,动作,声音)

判断性骚扰的因素,如下:

行为持续性

双方的关系

对方的动机

当时的情况

当时的感受

不是经过双方同意而发生的*行为性**

(该行为已构成犯罪,归纳于性骚扰的范围并不合适)

定义

1) 任何人对其他人作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或不受欢迎的获取性方面好处的要求;

2) 他/她们作出其他不受欢迎的涉及性的行径,而这些行径是一个合理的人应会预期该位受注视的人会感到受冒犯,*辱侮**或威胁。

总而言之,任何以言语或肢体,做出有关“性的函意”或“性的诉求”或性的行为,使得对象(受害人)在心理上有不安、疑虑、恐惧、困扰、担心等情况,均属性骚扰。

综合以上来看,穿着短裤、短裙、吊带的女性并没有构成“性骚扰”。所以崔同学的言论并不恰当。

随后,崔同学也修改了自己的不当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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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的不文明行为

看了来龙去脉,这件事情到底谁对谁错呢?

每个不同场合都有相对应的穿衣礼仪,图书馆是用来看书学习的,图书馆的守则应当遵守。在本次事件中,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方反应迅速,在回应中告知图书馆入馆须知第二条写明了入馆着装要求(禁止穿着背心、吊带、短裤、拖鞋),是因为保安的频繁更换而疏于管理,导致入馆审核不严,表示应加强管理。但有部分同学反应,自己穿着过膝的裙子也被告知不能入馆,如果事情属实,那么也不应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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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官微声明

在公共场合规范自己的穿着、言行,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也希望在指出一些问题时,能对女性保持应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