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姓名”无小事 泉州品牌“为名所困”

名称相似、引用明星之名等企业用名现象的存在,引发了不少纠纷,让部分泉企走上公堂,打响一场场“名誉保卫战”。

企业名称字号不能包含驰名商标,企业无小事

工商局正在为企业经营者办理业务

早期,部分泉企为了迅速打响知名度,存在一些“取巧”行为,如直接将乔丹、姚明、科比等体育明星直接用做品牌名称,引发了不少纠纷。例如,乔丹就对乔丹体育先后提起78起诉讼。与此同时,也有泉州品牌成为被仿冒、“打擦边球”的对象,而打响“名誉保卫战”。

品牌名称引纷争

由于使用明星姓名作为公司名称、与国外品牌名称相似等,部分泉州企业深陷旷日持久的“名誉战”

1999年,安踏首次采用“明星运动员代言+CCTV”的营销手法,聘请了乒乓球世界冠军孔令辉作为品牌代言人,赢得了品牌知名度和渠道上的先机,掀起了泉州鞋服行业的明星广告潮流。与安踏的做法不同,有部分泉州企业选择直接将明星之名作为企业名称,在获得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同时,却也埋下了名称纠纷的隐患。

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的乔丹体育,原名为“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2000年更名为乔丹体育,与“飞人”乔丹同名。2013年起,乔丹体育与乔丹本人就名称一事,多次对簿公堂。

2017年2月9日,乔丹授权方达北京所向天津市体育局和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市场开发部发出律师函,质疑全运会合作伙伴乔丹体育的合法性。乔丹体育公司认为,乔丹的这封授权律师函对客观事实和法院判决有错误的描述和总结,并恶意误导他人,对公司进行贬低性评论甚至恶意*谤诽**,企图使天津市体育局和全运会组委会终止与乔丹体育公司的合作。为此,乔丹体育于7月份再次起诉乔丹,共计索赔达110万元。

乔丹体育公司诉称,公司依法注册并使用“乔丹”、“QIAODAN”以及相关图形等商标。1991年6月,乔丹授权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申请注册了“MICHAEL JORDAN”及相关图形等商标。此后,乔丹对乔丹体育公司经营行为进行干扰,就公司注册商标提起了78起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件,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截至律师函发出之日,仅有3个案件判决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其余案件乔丹均败诉。据悉,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而近日,Under Armour安德玛)对晋江Uncle Martian(安可玛汀)提起的商标诉讼告一段落。去年3月底,由福建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灿龙出任董事的“安德玛(中国)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功。约半年之后,这家公司更名为“安可玛汀(中国)有限公司”。美国安德玛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要产品为专业运动装备。2015年安德玛聘请NBA超级球星斯蒂芬·库里担任代言人,之后篮球装备销量激增,已经成为世界最著名的体育品牌之一。去年6月27日,安德玛正式就福建省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安德玛(中国)有限公司”(即现在的“安可玛汀(中国)有限公司,彼时尚未更名)的侵权行为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裁定安可玛汀败诉,安可玛汀需赔偿约30万美元(人民币约202万)的损失,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发布声明以消除侵犯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

打响“名称保卫战”

历经数十年的发展,不少泉州品牌已经发展为蜚声国内外的知名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因而成为被“蹭名气”的对象

2014年,知名男装品牌七匹狼发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骑匹狼电动车厂注册了“骑匹狼”商标,并推出了“骑匹狼”牌电动车。随后,七匹狼针对“骑匹狼”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对此,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七匹狼”与“骑匹狼”不构成商标近似,维持“骑匹狼”商标有效。随后,七匹狼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同商标评审委员会观点,七匹狼再度失败,继而上诉至北京高院,最终判决仍然败诉。

在业界看来,这场“阻击战”的失利,对行业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首先,这次唱主角的“七匹狼”商标并不是大众熟知的服装类商标,而是七匹狼公司用于商标防御的第1922860号“七匹狼”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2类运输工具的行李车、打高尔夫球用手推车、缆车、雪橇、气球、游艇。而“骑匹狼”注册在12类的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上。

此外,“骑匹狼”能够在“七匹狼”的阻击下幸存是因为知名商标、商号的保护是有条件的——在争议期间、在争议商品上达到知名程度。“骑匹狼”注册时间是2014年,此时,“七匹狼”商标在主要使用品类服装上,达到知名是毫无问题的,毕竟数以亿记的消费者和遍布全国的店面都是证据。但是,服装和运输工具的差异太大,而“七匹狼”在运输工具上的使用几乎没有,“七匹狼”的知名度并不能延伸到电动车上。

从“别克”到“361°”

如今,361°历经多年的品牌培育与发展,早已成为闻名海内外的运动品牌。然而,这个名称的背后,有着一段有趣的故事。

在公司创办伊始,晋江借牌打牌的风气很盛,361°创始人丁建通看到美国别克汽车 “*弹子**头”的商标图案,觉得“这个图案好看”,于是就到工商部门顺利注册并成立了别克(福建)鞋业有限公司。经过多年奋斗,这个曾经是家庭作坊式的小厂已经发展成为一家拥有12条生产线、年产800万双运动鞋的集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集团性专业制鞋企业,拥有固定资产3.5亿元。

1996年,欲进军中国市场的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惊讶地发现,中国很少有别克汽车,但遍地却是“别克”运动鞋。此后几年,双方因为“别克”的名称,也发生了一些纠纷。基于建立自有品牌的考量,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纠纷,丁健通于2004年元旦将“别克”品牌正式更名为“361°”。据了解,“361°”这个名称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超越完美;二是从1度重新开始,把昨日的辉煌记录当做新的起点,360°转一圈后,还有 1°等待你去重新超越。

此后,丁建通投资五千万元广告费重新包装新品牌,从“别克”到“361°”,公司经历了企业发展史上最大的一次变革。不过,在他看来,这次变革不只是品牌视觉上简单的更新换代,从深层意义上讲,这意味着企业品牌发展新舞台的构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