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检察院招聘 (商河县公安局招聘)

商河县检察院最新公示,德州市检察院招聘公告

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有效保障司法办案,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商河县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政审、实习培训等步骤,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6人。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者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练掌握各种电子表格、办公软件运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3日至2019年10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商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应聘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诚信承诺书》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考官当场评判,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在面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予以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由商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遵规守纪意识、综合能力与现实表现情况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有关内容。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 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

(2)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3000元左右(含单位缴纳的五险);

(3)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商河县人民检察院审定后,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拟聘用人员配备岗位和岗位职责。

八、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者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电话

0531-85037912

201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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