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越南最大金融诈骗案主谋张美兰以“长期犯下严重罪行且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的罪名被判处死刑。
张美兰,现年六十八岁,系越南籍华裔女性商人,定居越南,祖籍中国汕头,和李嘉诚同为潮汕人。1992年,张美兰创立了房地产开发集团万盛发,其业务版图横跨房地产、交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等多个重要领域,胡志明市的地标性建筑——西贡时代广场,就是张美兰的手笔。

2023年11月17日,越南官方宣布,张美兰涉嫌三项罪名。
一是她通过其控制的西贡商业银行,挪用了巨额资金,金额高达304万亿越南盾(折合900亿元人民币),造成129万亿越南盾(折合381亿元人民币)的利息损失;
二是违反银行业务规定,通过西贡商业银行违规向自己的企业放款;
三是行贿,光是一个越南国家银行稽查组组长,她就贿赂了500万美元。可以说,她凭借一己之力,把众多越南金融系统的官员拉下了马。
官方调查认为,张美兰于2012年前后将越南三家银行合并为西贡商业银行,尽管股份登记在不同个人名下,但张美兰为实际持股比例高达91%。从2012年到2022年,张美兰及其团伙建立并利用上千家“空壳”公司,与相关企业、评估公司串通,做高抵押资产价值,制作大量虚假*款贷**申请,在西贡商业银行拥有2500笔*款贷**,骗取*款贷**金额超过1000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900亿元),占该银行发放信贷总额的93%。
除了张美兰之外,还对涉案的8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也包括她的丈夫和女儿,
张美兰是本案86名被告人中唯一不承认犯罪的被告人。她认为,向西贡商业银行提供的资产仅用于重组目的。针对起诉书中所称的她拥有该银行约91%的股份的指控,她强调这是不准确的。实际上,她所持有的股份仅为近5%。此外,她表示,在重组过程中,她是在某些国家银行官员的鼓励下,动员了亲戚、朋友和投资者参与。她本人从未允许信任的人在银行担任关键职务,也从未指示下属成立所谓的“幽灵”公司或制作虚假*款贷**申请。
据越通社报道,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张美兰因贪污财产罪被判处死刑;因犯下行贿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因违反信贷组织活动中的*款贷**规定被判处 20年有期徒刑,综合判决为死刑。
曾经(也就是2017年左右),网上有一个知名的财经博主,谈过自己的观点,认为越南是有潜力的投资市场,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当时中国好多的投资人也在越南投资网贷平台等,也就是那个时间,越南也出现了所谓的“金融乱象”,其实,这个乱象,早在国内已经出现了。
张美兰,不过是另一个越南的“明天系”……,对越南金融体系的影响不知道也会不会如曾经的“明天系”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