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0〕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2020年深度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0年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施方案》《2020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残疾人托养补贴和助盲就业脱贫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实施方案》《2020年全面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实施方案》《2020年标准二维码门楼牌设置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11个为民办实事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9日
202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为全省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达到《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以3年为一个周期,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进行1次“两癌”免费检查。在2018、2019年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2020年完成36.94万人检查任务。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养成良好习惯,提高健康水平。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
检查对象
全省农村户籍、自愿参加并能接受检查的35—64岁妇女。
(二)
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和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
三、资金管理
“两癌”检查费用按120元/每人次计算。其中“两州一县”、省定18个深度贫困县及少数民族自治县检查经费由省级统筹安排。其他市县的承担比例为:省级补助50%,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30%。
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县级妇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省政府妇儿工委明确目标责任和职责任务。各市县政府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省政府妇儿工委每年不定期抽检,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省政府妇儿工委
协作单位:省妇联、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省妇联负责指导基层妇联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对筛查阳性对象作进一步确诊。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地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以村为单位、3年为一个周期整体覆盖。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返乡期间组织检查;对在省内外出务工的妇女可在临时居住地安排进行检查;对妇女居住比较集中的区域可通过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提前预约、上门服务。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项目数据信息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报送。
(三)加强质量控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加强对承担检查项目医疗机构的实验室管理,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来源:甘肃妇女
巾帼学习园地
习*平近**指出,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明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90%以上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2013年至2019年,832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079元增加到11567元,年均增长9.7%,比同期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2.2个百分点。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年均增幅30.2%。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
——摘自《习*平近**2020年3月6日在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时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