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光
甲骨文光,从火在卩上会意,《说文解字》释光:明 也。从火在儿上,光明意也 。(古皇切)

商陶文光(中间卩前似山形者,亦是火,二者会意,即光也。)
段注:《 左傳》周內史釋《易》:觀國之光曰:光、遠而自他有燿者也。

甲骨文火

金文山
火者,甲骨文从三△连体会意,亦可理解为三∧(入)在一上连体会意,与山同意,皆炎上观念,即火之炎上,与土之岩上,其形态一也。

甲骨文火之简形

金文火

太阳及其阳光观念形态
△者,火(光)焰之一,其最简者为丨,此两者皆陶文“阳光”观念形态,文字之初源也。

甲骨文白

光明之最(色)也,日之所出。
甲骨文白,即从此会意,故,白者,光明之最(色)也,日上之所出。故,后世甲骨文食,即存“从∧在日上”形态(与豆共形),其简形从白,以寓米之色。

甲骨文食,初文从∧在日上(与豆共形),其简形从白(与㿝共形,㿝,古文香。)

甲骨文百

仰韶文化三角形点数

每边8点三角形点数36
甲骨文百,从△在◇中会意,仰韶文化有陶文三角形数,其点数为45点(每边9点)或55点(每边10点),如果以中间10点为底加上下45点三角形数组成◇菱形数,其点数之合即为100。此百数之源及其理也。

甲骨文王(初文)
△亦可理解为从∧在一上会意,陶文“炎上”观念形态。于其上再加一(或二),即甲骨文王。

甲骨文王(后期)

金文王(后世延展观念的美术化改变)
△亦甲骨文土之简,土之最简者为⊥,甲骨文牡从此会意,⊥亦声。

甲骨文土(初文)

甲骨文土(最简)

甲骨文牡
△之倒置者▽,亦可理解为从∨(甲骨文心)在一下会意,即甲骨文言,以寓天之所言,即太阳光之下炎,可寓神之言下也。

言及其同音语言观念的相互关系与同音同意之源起
▽下加一会意者,即甲骨文䇂(即王之倒置),甲骨文龍从此会意,红山文化玉龍头部所刻划的所谓“网格”纹,即䇂之“阳光”观念的具体体现与来源,后世寓其角。

“网格纹”“山形纹”的阳光观念表达形式

䇂其繁者,即甲骨文辛,从一在干上会意,甲骨文新从斤在亲侧会意,以斤取亲干上之所生者,新也。

分彩解构甲骨文新(后期)

陶文阜(阳光观念形态)

半坡文化陶文阜(我观念的初源)

甲骨文阜(高厚之地)
△之侧置(直角三角形),即后世“岩石”观念形态之厂(石)。三厂(石)在丨侧会意,即甲骨文阜(高厚之地),与仰韶文化陶文阜(以火光寓我)一脉相承,其源于前述火(山)之侧置也,其初表火(光)之阜,甲骨文时为山(土石)之阜。故甲骨文我从此会意,以戈戌之齿表我之威仪。

由阳光(火光)观念形态发展而来的甲骨文阜与我

后世青铜“阜”形器

仰韶陶文丨及其不同方向变化形态
△▽之最简者,丨也,亦陶文光线形态,太阳光耀四面八方,故一,/,\,皆可表之。这四形字根是一切文字产生的基础之源,是会意文字之线段构成基础。甲骨文字形的直线线段图形形式皆源于此。

阳光观念形态

甲骨文虎的具象美术化(曲线形式)
其直线化书写形式绝非所谓刀刻的原因所造成,因其本来即如此,这亦是文字性质所决定的,即规矩化线段表达形式,与绘画的随意性线条有着本质区别。

太阳及其光芒的直线线段化形式的规矩化表达

绘画式音标(别说其不表所画之物或意,即便表其所画物或意,其也不能够称之为文字,也只是绘画式记号而已)

由直线线段所构成的阳光观念形态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之合(连),即∧(甲骨文文字入,甲骨文数字六),其初为二(数),故丨丨者,二者,//者,\\者,其初数量相同也。

由所谓“网格纹”(阳光观念形态)所提取而来的
丨丨与二相交,井也,即后世“㓝(形)”之所本。//与\\相交,其理一也。

甲骨文数字之源:仰韶文化陶器刻划(阳光观念)

学界所谓“网格纹”,实为阳光观念形态表达
陶器纹饰其于太阳之内外交叉如网也。提取其最简者即+(甲骨文甲,亦甲骨文七),✕(甲骨文五),陶文时可寓繁星闪耀,数量之多也,还未确指其数,其皆音巫。甲骨文文从✕或+会意。

太阳人格化表达(神话思维观念)与+✕观念形态

陶文“文”(阳光观念形态).

“网格纹”的提取与变形

甲骨文网
甲骨文网,从二✕或斜井在丨丨或冂内会意,丨丨与冂表其内之范围,二✕或斜井表其内之光明,这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之真义。其皆源于阳光观念形态及其会意者也。而所谓 繩 網(绳网),不过是在此陶文阳光观念形态基础上产生的类属化事物的后世延展。

陶器纹饰当中的动物格化太阳及其光芒分布的观念表达
这就要求我们不可以具象之“画”来看待文字的“象形”,以为看到了甲骨文字形,就认定其是现实当中的某个专属物,并以此为由就轻易否定古文献的传承字意,因人而异的赋予其现代人臆想,造成纷乱不堪的争议局面,导致错误认识的泛滥,或为学术权威之论而听之任之。这是学界最亟待反思加以解决的文字最根本的问题。

甲骨文干支子字形的时序变化(从丨在凡上会意)
对于甲骨文象形的具体物而言,只是类似而已,并不代表文字是专属于那个所谓具体物,而是由两个以上基础(大类)观念形态的会意构成的细化(小类)观念,即便在文字使用过程中已经专属或固定于某个具体物意义,或在后世对字形的观念延展或解释性书写时的美术化改变而更趋近类似的具体物,也不代表其初被创造时,是面对某个具体物的“随意线条所描绘的画”,更不能以其所谓更具象化的美术字形,就随便改变其字形前后的历史时序,就认为更抽象化的字形是所谓具象画的简化形式。而事实恰恰相反,那些所谓具象画基本上都是对其前抽象化字形的后世理解想象或解释性的美术化装饰化改造与演变。这类形式的所谓具象画,无论其有多具象(专属)都改变不了文字是观念形态的会意所构成的,这是文字的性质与本质所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所转移的。

金文牛(注意牛头上的凸起即源自对甲骨文牛的丨模仿)

甲骨文牛(初文:毛之上直壮大者)

源于屮观念形态的差异化变形及与其会意构成的甲骨文字形
这也是在理解解释文字时必须要明确的。如果不能够认识到这些根本点的话,那我们就不可能说是真正认识了那个文字,只是停留在自以为是和貌似合理的猜测层面而已。
让我们再通过其他几个(学界暂不识或有争议字形),更好的以同理验证理解之。

甲骨文宿及其所从
甲骨文宿,从人㐁在宀内会意,其声源于㐁。人㐁与婁同意。

甲骨文婁

说文古文婁
甲骨文婁,从女在横㐁上会意,㐁亦声。说文古文从㐁在女上会意。

甲骨文数(解构分析)
甲骨文 數 ,从攴在㐁侧会意,㐁亦声。
《说文解字》释 數 :计也。

㐁(规矩化拟构,其内三∧,即数六)
㐁者,从一∧至五∧不等在囗(即长方形外括)内会意,或从爻(二五上下,其合数十)在囗内会意,表数量之变化(倍数),与网类同。

甲骨文寻(从网)
㐁其最简者,写作丨,即甲骨文数字十。

甲骨文寻(后期)
甲骨文尋 (后期),即从双手度丨会意,与其同音同意的甲骨文旬,其数理即十数量。而 尋 的说文所谓 尋 “长”八尺,我们可以在其初文囗括之内的∧(二数)之合,理解其∧倍数(虽不固定,相对而言是不过数十的)之积。

甲骨文尋(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