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四条(五)金融监管一处。负责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融资担保公司、小额*款贷**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的设立审批(承办)、监管、服务及风险处置工作,并开展监测、评价。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报对象
企业
申请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及相关制度;
(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
(三)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四)2个(含)以上法人出资人。法人股相对控股,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出资人是法人出资人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出资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五)法人出资人连续经营3年且最近2年实现盈利。具备自有货币出资能力;法人股东的权益性投资余额(通常为长期股权投资)加上本次出资额原则上应不超过净资产的60%,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货币资金月末余额不低于本次拟出资额;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典当行应当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六)法人出资人应有缴纳所得税或增值税记录;
(七)自然人出资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入股资金应为来源合法真实的自有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八)涉及国有资本的,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九)有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办理材料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7、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步骤: 受理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窗口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审核。
办理结果:
根据核对结果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签发《受理决定书》,给予受理。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申请条件不符合行业监管规定的,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
步骤: 审查
办理时限:4工作日
审查标准:审批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审核,并现场勘查住所(经营地址)
办理结果:审核流程
3、决定
步骤: 决定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按承诺时限,作出对该申报事项审批决定,开具审批决定书并寄出。
办理结果:
1.决定书的形式为:设立典当行批复。2.《典当经营许可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厅综合咨询/综合受理窗口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常见问题
设立典当行的股权结构需如何设置?
典当行设立审批的股权结构需要满足2个(含)以上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相对控股,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股东不能为控股股东。
典当经营许可证的证照期限有多长?
通过“证照分离”的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典当经营许可证已由6年有效期延长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