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和创业过程中的需求和困难是什么?面对创业热情,我们应该注意什么?最近,记者走进成都几所大学,了解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惑,邀请四川省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就业局相关负责人和大学教师进入工作室,围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等社会问题,谈谈就业创业。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成都有哪些稳定就业的措施?
成都就业局就业服务部主任何斌表示,成都坚持就业是民生的基础,努力建立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大型就业模式,从政策、岗位、服务等方面凝聚力,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在稳定就业政策方面,成都市全力打好“降、贷、回、补、提”组合拳,落实成都市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的36项政策措施;在扩大岗位方面,成都通过高频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积极拓展就业空间;在准确帮助和保障就业方面,成都围绕毕业季“帮一把”、困难时期“帮一把”、加强职业指导和实践培训,帮助大家更好地适应就业环境,是发展期“送一程”的服务主线。
成都高校毕业生创业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成都市就业局创业促进部主任龙磊表示,成都大学毕业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大学生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吸收就业奖励和大学生创业担保*款贷**。
具体来说,在成都毕业5年内失业的大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大学各种创新创业平台或当地创新创业园区领导和孵化创业项目,通过工商登记、民政登记或其他方式设立,免除注册或注册创业实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成都毕业5年内创办企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大学生(含在校创业大学生),招收3人以下,每人奖励2000元;招收3人以上,每增加3000元。成都大学生创办创业实体,取得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款贷**后,可向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贴现利息,贴现利息资金经审核后分配给创业大学生*款贷**银行。
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如何“避坑”?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办公室二级主任魏川梅在采访中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是“白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内包括试用期。(记者刘飞 魏捷仪 杨帆)#共建美好成都# #成都人找工作# #成都的潜力# #发现成都新鲜事# #更成都更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