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门诊,经常碰到很多意外怀孕的女性要求药物流产,但其中大部分人都会遭到医生的拒绝。更有甚者部分人会私自购买药品进行药物流产,导致流产不全而就诊。那到底什么样的人能进行药物流产呢?
药物流产的概念
早孕期药物流产是指患者在妊娠7周内,通过口服药物而非手术操作终止妊娠的方法,目前最常用的就是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联合用药。

药物流产的适应症
1.年龄在40岁以内,停经7周内,且经过彩超确定为宫内妊娠。
2.具有人工流产的高危因素,如宫颈发育不良、子宫肌瘤致宫颈管扭曲或宫腔形态改变、生殖道畸形、瘢痕子宫等。
3.对于多次人工流产手术有恐惧。
药物流产的禁忌症
1.确诊或者可疑的异位妊娠。
2.带环妊娠。
3.长期全身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物治疗。
4.米索前列醇对心、肝、肾功能障碍者及低血压、严重胃肠功能紊乱、癫痫、青光眼、哮喘、变态反应体质等疾病者禁用。
5.米非司酮用药禁忌症包括糖尿病、血液系统疾病、血栓病史、与甾体激素有关肿瘤等。

所以,药物流产并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严格掌握适应症,能大大增加药流成功率,避免二次清宫增加对子宫造成损伤,药物流产后遵医嘱按时复诊,若有持续阴道流血,请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
供稿│计生科 赵丹丹
编辑│季晓琳